同食,是于人有害,或者足以杀人的,例如葱与蜜,蟹与柿子,落花生与王瓜之类。但是否真实,却无从知道,因为我从未听见有人实验过。 读书也有"忌",不过与"食忌"稍不同。这就是某一类书决不能和某一类书同看,否则两者中之一必被克杀,或者至少使读者反而发生愤怒。例如现在正在盛行提倡的明人小品,有些篇的确是空灵的。枕边厕上,车里舟中,这真是一种极好的消遣品。然而先要读者的心里空空洞洞,混混茫茫。假如曾经看过《明季稗史》,《痛史》,或者明末遗民的著作,那结果可就不同了,这两者一定要打起仗来,非打杀其一不止。我自以为因此很了解了那些憎恶明人小品的论者的心情。 这几天偶然看见一部屈大均的《翁山文外》,其中有一篇戊申(即清康熙七年)八月做的《自代北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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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安逸的青木镇最近出了个大笑话秦家病王爷的傻媳妇儿想钱想疯了,竟开了一家饭肆,白水米饭都挂出了天价,号称能起死人而肉白骨!!爱热闹的吃瓜群众蜂拥而来,却发现那病王爷捧着空碗神清气爽春风满面媳妇儿,快打烊,陪我回家消食儿她一手拿铲一手扶腰,咬牙切齿滚!老娘要银子!病王爷一脸宠溺我都是你的,何况银子,你嫌不够?那就再添你几个小包子!...
千万界,谁与争锋仙纪元,谁主沉浮至尊路,万灵皆拜不朽真仙,天地之巅万般修仙皆下品,唯吾仙道至尊高!...
传闻,他不近女色,却有某方面的不良癖好婚后,她对他毫不设防。哪知道新婚夜却被他扑倒,夜夜欺压。你你不是说对女人不感兴趣的吗?他邪魅一笑,欺身压下除了你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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