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以前的事了。七八年弹指一挥间,很多读者从校园迈入社会,从少女到人妻,再为人母,而我自己,在这些年里也经历了生活角色的转换,职业的转换,以及认知的转换。 这些年,时时有读者在我的微博里留言,有人说《过客匆匆》这个故事影响到了她的恋爱观和择偶观,也有人说当她们真正恋爱、真正迈入婚姻生活时,对这个故事的理解已经和当初完全不同,有了更多的体会与共鸣。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我对言情文学的理解一直是,这是作者与读者用来共同消遣的梦幻游戏,但看了那么多读者的认真留言后,我深感荣幸与欣慰的同时也感受到了压力,也更加意识到,作者,无论是专业还是业余的;文字,无论是官方媒体还是私人频道的,都应该为作者本人,以及阅读受众负责。 不知道是不是也有很多作者与我一样,对自己的作品有着近乡情怯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四王爷不必放在心上!女警官穿越而来,丢了清白之身,还得安抚对方情绪,够霸气!说她又丑又花痴?她破茧成蝶,倾城绝世,不再是任人贱踏的花痴女,锋芒四露,英气逼人,欺她一倍,十倍还之。珠胎暗结,皇上指婚,重口味的王爷当真要娶她?婚后约法三章,说好的互不侵犯隐私。那位四王爷究竟是几个意思?分居不可以,分床也不行,不能和男人约会,看一眼也不行,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控...
那天,我在产房生死挣扎,老公却在隔壁病房抱着小三的孩子哈哈笑。我生了个女儿,被赶出了家门,小三还要在我身上踹一脚他们让我一无所有,我发誓,我要报复!...
一刀,可验百尸,一笛,可杀万人。苏怜夏本不是人类,应召唤回归,接手苏家嫡长女身份活下去,在这异世中,她步步为营,将众人踩在脚下。最大的兴趣,便是以杀人为快,以折磨人为乐。世人皆唤她妖女,魔头,偏生她从未在意,悄无声息间,创造属于自己的势力。既然软弱不能受到人的尊敬,那便强大到让人害怕。在与世人纠缠间,她与那尊贵强大的男子杠上,男子护她,宠她,甚至不惜与天下为敌,他弃掉天下,只为与她相伴一生。...
我点燃香蜡,挖开腐烂的土壤,掘出我的爱人。她依然长发飘飘,明艳动人。亲爱的,我们再也不分开了我找不到她了!是在和我捉迷藏吗?床底下,镜子里,窗外柳树旁,都有你的影子,可是你究竟在哪!终于,我找到她了。被她用牙齿咬断喉咙的一刻,我知道,我们再也不会分开。温柔的脏腑,请轻点搅动,我要在爱人的腹中,看她腐烂前最美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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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21世界的顶尖杀手以及绝世神偷,一次意外穿越成废物少女,冷眸睁开,锋芒乍现。骂她废物,不能修炼,金木水火土雷光暗,吓不死你。骂她有爹生没娘养的野种,骑着上古神兽,踩不死你,只是这个妖孽般的男人,为何一直跟在屁股后面,甩也甩不掉。你跟着我做什么?滚开某女咬牙切齿的。睡你某妖孽认真的说。这个梦想太远了,换个一脚踹飞妖孽。你睡我。妖孽不知何时躺在床上。小歌儿,他们说我是受某男委屈的说。某女揉揉自己的小蛮腰,谁说妖孽是受,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