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旭初拿着钥匙,准备开着吉普去接人的时候,手底下的小兵蛋子,和他调侃。 “哟,连长,去接嫂子啊!怪不得红光满面,一会儿是不是得寻个宾馆好好地黑巴扎黑!” 隋旭初穿着大头皮靴一脚飞踢了过去,笑骂:“去尼玛的黑巴扎黑!” 还有更大胆的吆喝了一嗓子,“连长,你是不是不行啊!” 隋旭初没空搭理他,直接跳上了吉普,飞驰而去。心里却想着,去尼玛的,老子行,老子行的不能再行,苦逼的可是有人不行。 隋旭初瞅着从出口出来的余当当,看着她明显又大了不少的大肚子是又爱又恨。上学的时候是苦逼异地,毕业了他到了部队,还是苦逼的异地。好不容易她来了他的城市,尼玛一次中招,他要不要这么厉害啊! 人生,要不要这么悲惨啊! ...
骑个电动车也穿越,关娇娇觉得自己绝对是踩了狗屎,才有了这么一个狗屎运。这个狗屎运的后续就是,还多了一个免费的又聋又哑的相公。只是她突然觉得这个相公不简单因为她发现这男人不但能说话,还能听见!于是怒了王爷您是不是要解释一下?女人,本王何时说过本王不会说话?不能听见?某王爷挑眉。某个小女人愣了愣,细想好像是这样吧可是为什么她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待她反应过来的时候,某王爷早就将她拆之入腹。...
预感成真,魂灵出膛,被陷牢狱,红杏出墙,身心百孔千疮壶芦登科,岁月匆忙,杀人劫财,远走他乡,困守边城弃疆西贼北掳,惊破霓裳,一念之思,族群为上,明末风云跌宕。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灭明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剧组导演看中我,给我钱让我帮演两场戏,那一晚,一个邪恶的男人破了我的身子,从此夜夜缠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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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乱世之初,作为一名后世的特种兵,罗阳来到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活下去才是罗阳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你不让我活下去,那我就让你活不下去!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三国,我是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