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曾彪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催促名山宾馆快些把饭菜送过来。
这是他与张进旺告别后,在打的回家的路上打电话订好的,让他们送一桌两千元的大餐到家来。
如今有钱啦,不在乎钱。
名山宾馆是五星级的,就在他住家附近,他所以到家后不久,饭菜一就陆续送到。
一见满满的一大桌美味,待送餐人陆续走完,开心鬼就迫不及待地从他耳窝里窜出来。
而且是一上来抓起一只烧鸡就大口大口地啃起来。
曾彪本来要数落他几句,责怪他不文明没吃相的。
见他居然没象原来一样囫囵吞食,而是大口大口地啃,虽说吃相仍然难看,也算得上是进步不小,这才没过多基本苛求,而是想找一本书来当作凳子,叫他坐在桌子上。
他的心想,开心鬼自然是一清二楚的,也就在他尚未来得及行动之前就阻止道:“别瞎折腾,真以为我就只能一直这么大一点?”
话音落下,人也就跳下来站在地上,其身体随之快速地鼓胀起来,瞬间成了近两米的大汉。
曾彪忍不住笑出声来,哇噻,简直就是个活脱脱的猪八戒。
开心鬼自然是知道他为何而笑,没好气地阻止道:“不许笑。”
拉过旁边的高靠背椅小心翼翼地坐下来。
其身躯真的太过于庞大,怕用力猛啦,把椅子给坐坏。
发现家里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家具经不起折腾的。
然后客套地问:“要不要再用点?”
“除非有你这样的胃口。”
“切,不吃就不吃吧,不这样说要死人呀。
不吃倒好,我可以来个摧枯拉朽。”
开心鬼说罢,又恢复起本来的吃相来。
无论曾彪如何劝告让其文明一些注意点吃相,全当耳边风,一点点也听不进去,一大圆桌的饭菜很快就被其摧枯拉朽啦。
然后喷着满嘴酒气,打着饱嗝,“我吃好啦,叫他们来撤了吧。”
曾彪领教过他的食量,虽说其一口气吞下二十来个人的饭菜,并不意外,只是见他一口气喝下十来斤酒,不仅把酒楼里送来的两瓶茅台给喝光,连家藏的所有酒也给通通喝光,真怕他醉啦,不知会闹出什么事来。
现在看起来,也就是喷出来的酒气有些冲人而已。
这才放下心来,打电话给宾馆让他们来收拾饭桌。
装好手机见开心鬼躺在沙发上很是享受地看着电视,问道:“我要出去转转,看看车市,有合适的话买上一辆,要不要一起去?”
开心鬼从沙发上跳起来,“你个没良心的,没我,能买得起车子,这么大的事,居然想撂下我,记住,以后象这样的事,必须征求我的意见。”
“那还费什么话,赶紧上来呀。”
曾彪示意他赶紧回到耳穴里去。
“着什么急,你个马大哈,叫人家来收拾,这一走,铁将军把门一把,人家如何进得来。”
“说得也是呀。”
“所以耐心地等着吧,对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都来猜猜那倒霉蛋此时在做什么?”
“你这是要猜谁呀?”
“我呸,刚刚拿了人家二百八十万,就忘了,就你这记性,真是可以呀,佩服,佩服。”
“哦,原来是他呀,还能怎么样,拿着那石头象祖先人一样地供奉着吧。”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