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黑白无常这一撞还真是撞得不轻,在晕头转向中仍然没忘记自己的身分,霸气地叫道:“找死呀,敢挡我们的道。”
“不就给你们开个玩笑,用得着这样小气?”
用隐身术把自己身躯隐身起来的开心鬼此刻正已高大的身躯把整个双扇门给堵得满满当当。
微笑着盯着他二人。
神灵之间用隐身法打斗,无论打斗得多么惨烈,贴近他们的凡人也是感觉不到的,即便是弄出雷公闪电来,也只能是看见雷鸣电闪,看不见打斗者的。
换句话说,现场没人能看见这场争斗,就是曾彪也不例外。
除非开心鬼想让他看到时,暂时给他开开天眼,此刻则是没开的。
清醒过来的黑白无常见是净坛使者的儿子,自知是惹不起的主,只能忍气吞声赔着笑脸。
黑无常抚摸着额头上刚撞出的包块,“嘻嘻嘻,原来是小神呀。”
“不错就是我。”
开心鬼抱着双手如同门神般挡着门口。
额头上同样顶着一块新长出包块双眼仍然闪着金星的白无常把开心鬼盯了又盯,“真是你呀,小神,”
不放心地摇晃着脑袋继续看,“真的是呀,这就不对呀,明明被我们骗啦,为何反倒跑到我们前面来,莫非是未来先知?”
真有那本事,也就不会被骗,开心鬼心里骂声尼玛,再看黑白无常那傻乎乎的样子,索性吹起牛来:“当然啦,你们自以为是,殊不知我早在这儿等着啦,你们现在这个样,算是便宜了你们,真生起气来,你们会很惨的。”
在开心鬼看来,如此把牛一吹,才更容易在接下来的交锋中占到便宜。
其实他之所以抢在黑白无常的前头,关键是黑白无常被怨气所阻的时候,本来在他俩身后的他趁机抢到了前头,没被发现的原因是,黑白无常太过于专注制造恐怖场景啦。
这才使他有了可趁之机。
而现在他作如此吹嘘,居然把黑白无常都给骗啦。
异口同声恭维:“真不愧是净坛使者的儿子,我等自叹弗如。”
他俩话是这样说,但是在捕人这件事上则是没有一点点让步的。
老是态度积蓄地坚称不敢违抗命令。
除非是阎王殿传来新的命令。
否则只能照着原命令执行。
并且再次建议开心鬼去找阎王爷。
在这两个老油条面前,看来咱还是嫩了点,开心鬼暗自叫苦。
上过当,而且差点就酿成大祸的开心鬼自然是不肯再去的,尽管黑白无常这次一再表白不会再故伎重演。
看来是说不通啦,开心鬼不想毫无休止地纠缠下去,说着说着就把钉耙拿出来横端于胸前,“今天你们是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
否则就别怪我手中的钉耙不客气啦,打得你们个个屁滚尿流。”
刚才一直装孙子的黑白无常态度一下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异口同声:“哼,以为我们是吓大的,就你这个小不点,我们出来混的时候,你老子还没把你给种下来呢,口气这样大,真是不知死活,谁把谁打得屁滚尿流,还不一定呢。”
开心鬼本来是想以强硬态度来逼迫二人就范,毕竟这二人都在地府当差的,大小也算是个有头有面的神仙,并没有要真开打的意思,不想二人这样不卖帐,骑虎难下之下,不打也得打啦。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