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方茹,你就算一头撞柱,你也不会再看见他了,只会撞死自己。”
段景曜这句话,像是浇在方茹头上的一盆凉水。
楚昭云附和道:“若是你死了,这世间便没有人再记得陈守了,到那时,陈守才是真的彻底消失了。”
话落,两人大步流星地往前走,方茂茂连忙跟上。
愣在原地的方茹,良久之后才听明白楚昭云和段景曜的意思,喃喃自语道:“对,我不能死,我死了,就真的没人记得你了……”
夜风起,从方茹身后一直吹到了楚昭云身前。
“眼下倒是真饿了。”
“想吃什么?”
“吃肉。”
“好。”
进了酒楼后,段景曜便招呼着小二,要了盘兔和旋置猪皮肉。
方茂茂很是兴奋,直言道:“我还以为案子得两三天才能破,没想到今夜就破案了!
推官大人真是太厉害了!”
“我也有过好几日才能破的案子,在汴京城那些时日里,时常如此。”
“啊?好几日才能破案,那得有多复杂,驿馆和吉庆钱庄的案子已经够复杂了,还能再复杂?”
楚昭云也无法定义每个案件的复杂程度,只说道:“有时候案件并不复杂,是人复杂,所以少不得要费些功夫。”
“说起人来,这件事还真是……”
方茂茂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他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柳梦骗了这么多人,她是个黑心肠的,可其他人也想着要为自己报仇……报仇没错,
可如朱祈年这般在糕点里下毒,大人你说朱祈年就是个好人吗?兴许他以前是个好人……张掌柜也是,兴许以前是个好人……”
“好坏的定义,没有这么简单。”
“推官大人,那你说好坏的定义是什么?”
楚昭云没有回答方茂茂的话,只是看向段景曜,段景曜想了想说道:“或许不伤害别人,就是好人。”
“英雄所见略同。”
楚昭云点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个人有私心有小算盘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只要不谋害别人,大抵就能算个好人了。”
“世人非圣人,只是普通人,何必苛责自己?”
段景曜知道楚昭云突如其来的不悦是为何,她是为着方茹的那句话不高兴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段景曜顿了顿,又说道:“你我都是普通人,办好差事,过好自己的日子,便已然足够了。”
“是啊……”
楚昭云就知道他懂自己,办好差事过好日子已然用尽了全力,所以她不该因着他人三言两语而心烦,更何况那人是有些神志不清的方茹。
“说得好!”
方茂茂并不知道段景曜和楚昭云在说什么,只觉得他们说得好,他还依旧沉浸在吉庆钱庄的案子中,“这还是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案子,感觉死者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嫌疑人竟然都是有苦衷的好人,真是稀奇啊!”
话落,方茂茂看着楚昭云,他简直太佩服她了,他自问从小在家人朋
友之中已经算是个聪明人了,可今日他竟然丝毫跟不上楚昭云的思绪。
方茂茂也彻底信了楚昭云的话,跟着她,必定能学到不少真本事!
“菜来咯!”
就在这时,店小二端着菜送上了桌。
三人饿了一天,净手之后便埋头苦吃。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