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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将耶稣带到哥耳哥达,解说「髑髅」的地方。
——马尔谷福音15:22《玫瑰经》痛苦四端
庄晓的这段人生故事拆成碎片,在这家五星酒店里辗转,在非人之间交谈、眼神、叹息和隐藏中辗转。
这群人里,纯然是人类的只有施霜景和庄晓。
施霜景沉默地好奇着,收集完了这个故事,不知道是否是正确版本。
在所有人里,庄晓最愿意对谈的也是施霜景。
庄晓与这些强大却不知是否可信的人交谈,是第二轮耗尽气力。
待到气力稍有恢复,他对施霜景的第一句话是:“你不该和他们掺和在一起。”
庄晓,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二十三岁没有找到工作便成了家里蹲,与父母就只是断骨连皮的关系,父母离婚,母亲改嫁,父亲死不争气,遭老人打了出去,从此十年至多只见两次。
庄晓与爷爷奶奶住,在大城市的老区开糖水铺。
看庄晓是个有手有脚的大学生,毕了业竟然还找不到工作,奶奶就一天三顿蒲扇抽他,好歹把庄晓抽进了厨房,同老人学做糖水。
学了一年,很有模样了,爷爷奶奶有一天掏出一枚红包,说里面是给庄晓开的工钱,哪能要小孩打白工。
庄晓捧着红包眼红红,报了港岛的甜点学校,势必学成回来将糖水铺开成连锁、做成品牌。
在香港学西厨做烘焙的日子可真的很辛苦,鸽子笼住处,暑热天气,学来学去还越来越迷茫,庄晓学了不到一年就意识到自己最大的问题之一,那就是太书生脑子,干什么竟然都学学学。
他学烘焙的西厨学校靠近荔枝角,有时庄晓下了夜课,带上做好的烘焙去荔枝角公园,夜里公园的灯光还很明亮,夜跑的青年与散步的师奶都让庄晓想起内地,他找花坛边沿坐下,吃自己的烘焙,一年下来胖了二十斤。
后来他也养成在荔枝角夜跑的习惯。
他与纪复森就是那时夜跑认识的。
一个外国男人,每周四天夜跑,风雨无阻。
庄晓不与人搭话的,只是观察这个长相太过出众的男人,私下在网络上搜索许多遍,确认不是明星或者网络红人。
一天纪复森没穿夜跑的服装,庄晓拎了一袋子烘焙,两人在公园里终于对上了眼神。
庄晓跟纪复森去了他在美孚的房子。
纪复森那时还骗他,这是他父亲在八十年代买的,那时美孚还以大三居九龙豪宅出名呢。
但其实那就是纪复森的房子。
上世纪八十年代时,他早已在香港许久了。
纪复森吃甜品,更喜欢把甜品弄到庄晓身上吃。
吃挞就在庄晓肌肉上压碎粉末,吃蛋糕就将奶油和软胚糊成一团再舔再尝。
庄晓以为那是再普通不过的谈恋爱,在各种信息搜集和旁敲侧击下,庄晓知道纪复森是做收藏拍卖生意的。
认识半年了,庄晓才第一次见到纪复森的藏品。
纪复森自己住美孚,却有一整套半山新别墅来放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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