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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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第4页)

现在连她的妈妈,也要被抢走了。

她怒不可赦地喊道,“妈,你还帮着他说话?他这样对我,算计我,你还帮他?”

“可你爱他我有什么办法。”

她妈妈极之痛心地看着她,“我还不是为了我自己的女儿。

和以前到现在,你在外头,人又懂事,心眼也善良,哪个阿姨不夸你大方得体。

可你一见他,吵起来你什么毛病都来了,不吵架的时候,他抬抬手指,你天涯海角和他说去就去。”

沈非烟拧着毛巾,一下变得安静。

她妈妈说,“你说以前,多少次晚上,你偷偷和他跑出去,以为家里不知道。

现在回来也是,那么大的雨,他来找你,你都睡了,爬起来就跟他走。

你后来找的男朋友,你打电话一次都没有提过,你说你爱他吗?我就你一个女儿,当然想你过的好。”

她的手,盖在沈非烟的手上,“但这一辈子,哪里有比嫁给你爱的人,更好的事情。

何况这个人还爱你。”

沈非烟愣住了,以为父母不知道的东西,却不知她们早已看在眼里,记在心底。

沈非烟搂上她妈妈,大哭起来,“谁稀罕他爱我,我恨他,恨死他了。

他有本事不来找我,有本事一辈子别来。

我就和别人好。”

她妈妈苦笑道,“你俩真是。

——你看他也是,那么大的公司,在外头也是个人物。

和你在一起,他就和变了个人一样,一会跟着你高兴,一会跟着你犯病,和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

沈非烟又气又恨,趴在沙发上,恨不能踢腿,或者踢死江戎,简直无处发泄。

作者有话要说:

沈非烟和江戎,分手的时候才19,那好的时候年龄更小,女孩子的爱情观,受第一个男朋友影响最大。

她这个样子,江戎义不容辞。

这篇因为我准备了好几年不敢写,但中间有些灵感乍现的片段,后来记录下来的时候,我也觉得很有趣。

就像别人都觉得沈非烟很不给江戎面子,对他呼呼喝喝,但第四章,江戎自己觉得沈非烟对他真好,在外头永远知道给他面子,她的鞋不舒服,他给她晚上撑鞋,她打着游戏还嫌弃。

真的喜欢,真的爱一个人无非就是这样。

自己经历的爱情,和别人看到的永远不同。

这篇文是我所有写过的文中,唯一没有高远立意的一篇。

我就是想着,写一篇充满无数包容的爱情,有一个人爱我们,不管怎么样,还是被爱。

作死又怎么样?为什么不作?十几岁不作,也许以后都没办法作了。

但嫁给那个人,到了三十多,四十多,还是能作的像小姑娘。

生活里那种阿姨,你们也见过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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