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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阿布,阿满却不是很担心。
“你是不是忘了昨儿大小姐去了昌王府?郡主的病还要她照看呢,大小姐不会一直被禁足的。”
阿满立即说道。
阿布当然没忘,她只是不知道大小姐的本事够不够大,万一郡主觉得那病不用大小姐治疗也成呢?
虽然昨日郡主给了不少诊费,可大小姐去昌王府的时候,郡主态度十分冷漠,看上去一点也不热切,对大小姐更是一脸怀疑和不信任,瞧着只是看在昌王的面子上才让大小姐诊治的……
叶云眠一切如常,免得两个小丫鬟过于无聊,拉着她们一起磨药材。
而此时,叶家的事儿,已经闹得京城人人皆知了。
为一只狗办丧,还如此隆重,谁家也没出过同样的事儿。
从前觉得叶家那两位公子荒唐,现在对比一看,那叶国公那般偏执,好歹是为了个活人,不似这二老爷,与狗缠绵不清。
“我叔公的表侄女的婆婆说啊,那二老爷平日可疼那条狗了,吃的都是人参燕窝,家里的下人见了那黑毛畜生都得行礼呢!”
次日一早,某个茶馆处,有人聚在一起,兴奋讨论着。
“我见过那位叶家二老爷,长得人模人样的,听说还是个读书人呢,没想到养那么凶的畜生,昨日昌化伯许家人正好去叶家做客,亲耳听说二老爷的狗是因为咬了三公子才被叶家大小姐砍死的!
这样一个咬主子的畜生,死了也该扔出去,竟然还当亲娘拜起来了……”
“这位二老爷啊……每日与读书人混在一起,谈事作对风评极好,一点架子都没有,我还和他喝过一杯酒呢!
不过……你猜怎么着?去年有一日,我瞧见过他往朱雀街的杏花巷去……”
“那条巷子住的可都是寻常人家……”
“可不是么!
叶老二爷换了一身寻常衣衫,在里头待了两个时辰才出来,出来的时候脚步虚浮,走路都不大稳了,里头肯定是藏着什么……”
“……”
没一会儿,大家伙越说越热闹。
一个老好人,突然崩了人设,显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好奇。
为一只狗办丧,本也不会引起这么大风言风语,可这牲口可是咬过自家子侄,且还死在叶家大小姐手里的。
难免让人觉得,叶家内讧厉害。
而且叶家二老爷从前名声太好了!
都说他是个规矩之人,整日读着圣贤书,从不会做任何离经叛道之事,如今用规格如此高的棺材葬狗,反差太大,自然惹人非议,怀疑他从前种种都是装的。
当然,这些人里头,也有人在议论叶云眠这个杀狗元凶。
毕竟她才回京不久,死在她手里已经有一人一狗,如此凶悍的姑娘,也是罕见。
只是叶云眠本就是养在边域之地的,那边的姑娘性情多半都比较凶猛,所以她的行为反倒容易被人理解,甚至还有人觉得她凶归凶,却舍得银钱办善事儿,简直就是性情中人。
银子的作用,很大。
拿银子做好事儿,总好过给狗办丧。
外头传言厉害,但叶云眠什么也听不见,禁足中。
老太太已经听到外头那些闲话了,此时吃人的心都有。
“老太夫人,昌王府郡主来了,说是来找大小姐的……”
这时,下人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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