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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块够吃一顿不错的麻辣烫了。
他咬了咬牙,拿起一个没削的。
回到家,他系上围裙,把菠萝往案板上一放,撸起袖子开始干。
先切头,再切尾,然后沿着外皮一刀一刀地往下削。
菠萝皮又硬又滑,刀锋滑了好几次,差点切到手。
他削得满头大汗,手指头被菠萝的刺扎得通红,案板上溅得到处都是汁水。
折腾了快二十分钟,终于把一个菠萝削出来了——坑坑洼洼的,有的地方削得太深,有的地方还留着几颗刺。
池骋推门进来的时候,正看见吴所畏对着那坨惨不忍睹的菠萝发呆。
他的围裙上沾满了汁水,手指头红红的,案板上一片狼藉。
池骋气笑了:“你就缺那两块钱?”
吴所畏理直气壮地抬起头:“我是不缺那两块钱,但是两块两块加起来,那得多少钱啊?该花的钱花,不该花的钱不花。
我教育你多久了,你怎么还没学会?”
池骋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他把西装外套脱了扔在椅背上,挽起袖子走过去,把吴所畏从案板前推开:“让开。”
吴所畏被他推到一边,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池骋三下五除二地重新处理那颗菠萝。
池骋的手比他稳多了,一刀下去皮肉分离,刺剔得干干净净,没一会儿就切出了一盘金灿灿的果肉。
“好了。”
池骋把盘子往他面前一推。
吴所畏端起来,叉起一块塞进嘴里。
甜。
汁水在舌尖炸开,带着菠萝特有的清香。
他嚼了两下,满足地眯起眼睛,又叉起一块递到池骋嘴边:“甜!
你也尝尝。”
池骋摇头:“我不吃。”
“哼,不吃就不吃。”
吴所畏把叉子收回来,塞进自己嘴里,含含糊糊地说,“好心当成驴肝肺。”
第三天,吴所畏学聪明了。
他直接从水果店买了削好的菠萝,十块钱,省事。
他叉起一块塞进嘴里,嚼了两下,眉头皱起来了。
舌尖像被针扎了一样,又麻又疼。
他以为是错觉,又吃了一块,这回连嘴唇都开始发麻了。
他跑去厨房,把菠萝泡进盐水里。
泡了半小时,捞出来再吃,还是疼。
舌头像被砂纸打磨过,嘴唇火辣辣的,连牙龈都开始抗议。
他对着镜子张开嘴,舌尖上红红的,像是被什么东西腐蚀过一样。
他把剩下的菠萝放到厨房,气鼓鼓地坐到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