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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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1页)

有一个男孩,他有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小明。

我不知道他算不算跟爱情有关的人。

小明是我大三时的一个男朋友,那段感情维持了前后不到一个月。

小明并不是我的同学,而是我最好的朋友陈小清的校友。

我跟他认识是偶然,但是跟他的情谊却是持续了很多年。

为什么当时会成为他的女朋友呢?本来他只是我的普通朋友,但是他在我生日的时候表了白,我一时感动我就答应了。

感动真的是一个可怕的东西。

年少的时候,很多决定总是那么不理性。

而小明,却是我曾经温暖的存在。

答应小明成为他女朋友的几天后,我和小明以及我的两个大学室友一起约定去爬了南岳衡山。

那也算是我跟小明唯一的旅行吧。

那次出行的时间也不过只有两天,第一天我们到达半山腰并且住在那儿,我记得我跟我的两个室友一张床,小明一张床,我们两个手拉手聊了好久天,以至于后来我们想想,真是单纯得一塌糊涂。

大概凌晨一点的时候,小明把我们喊醒来了,为了清晨能看到山顶的日出,我们要早点上行。

小明的个子很瘦小,然后他还把我和我室友的东西都背着。

他不仅背着大包小包,还一句高歌,给我们加油打气让我们坚持爬山,当时我真的感动。

我们花了好几个小时爬到山顶祝融峰,却发现山顶都是云雾缭绕,那天天气不太好并没有等来日出。

后来下山后我们坐在回来的车上,我的旁边坐着小明,有个细节是他看着我太累了,把我肩膀搂过来靠在他肩上,我不得不承认那是我第一次靠在一个男生的肩上,虽然我不够喜欢他,当时真的觉得很有安全感。

大三的时候我在学校创了一个诗社,当时我们要做社团的报刊,把一些社员写得不错的文学作排版并印刷出来,为了这件事我花了很多心思,而小明知道我很重视自己的社团工作,还专门大老远跑过来帮我去提很重很重的一堆报刊。

那时候他来我学校我会抱把吉他把刚学会的一些简单的歌弹唱给他听,会跟他一起吃学校后街的鸭霸王。

仔细想想,那时候谈恋爱真的太过单纯。

大概是我真的不够喜欢他,只是感动作祟,我们爬山回来后尽管每天联系但并没有感情升温。

很快我就发觉自己还是难以对他产生感情,一个月不到就对他提了分手。

分手后我又很快找了另一个名义上的男朋友,那个男生叫小皓,是诗社的副社长,是中文系的一个男生。

小皓是我错觉。

在当时的年纪里,我真的很喜欢文艺青年,而小皓长得眉目清秀,有点忧郁气质,平时又很努力懂事。

于是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告白了,那时自以为就应该喜欢这款男生。

小皓本是我的好朋友,估计当时不想让我没面子,于是硬着头皮答应做我男朋友了,剧情一度很狗血。

跟小皓在一起谈恋爱跟别人不同,他是一个看起来多愁善感其实事业心很重的人,上大学后就再没找家里人要过钱,开始在外面很努力兼职,所以跟他谈恋爱期间,他带着我几乎吃完了我整个后街的美食,今天送我一盒面膜明天送我一袋吃的。

以至于他跟我分手后,我感觉跟他的回忆就是在吃吃喝喝,都几乎没什么感情交集。

我知道小皓忘不了他的前女友,那是他的执念。

我很努力地希望自己刷存在感能让他忘了过去,但是我能力有限,抑或是他真的做不到很喜欢我,于是我不想为难他。

跟小皓分手的那天跟他很友情似的拥抱了一下,从此以后,他也便是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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