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灵泉水滑过脸颊的时候,罗念安能明显感觉到一阵暖暖的温度,顺着五指印的方向流窜。
“虎子,你说我这脸,今天好的起来吗?”
罗念安郁闷的抓着猫抱在怀里,一边顺着猴子的毛一边吐槽道:“也不知道是谁,借了安云珏的手想害我,结果弄得我俩关系更差了。
真是想不明白啊,明明除了安云珏,没有其他人对我不好啊。”
虎子窝在主人的怀里,眯着眼睛不声不响。
只是到罗念安要出空间的时候,这回虎子抱着罗念安的小腿一起出去了、
罗念安出来以后看到虎子还吓了一跳:“咦,你居然要出来?你不在里面玩啦?”
虎子喵了一声跳下床去,自个上了窗台推开了窗子,然后一跃跳到窗外的树上,就消失不见了。
罗念安赶紧去关窗子,这都十月了,不关窗不得冷死她?结果才关好窗子,就看到窗前的梳妆镜里照出来的人脸,她整个人都呆了。
刚才照镜子,明明看着还是粉红色的五指印,现在居然已经快消失了,只有仔细看,才能发现那若隐若现的印子,否则咋一看上去,这边的脸只是稍微红一点而已。
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不对劲,罗念安赶紧沾了点胭脂,照着那五指印描了描,等颜色跟洗脸之前差不多了,这才住了手。
灵泉水怎么那么神奇?罗念安忍不住笑了起来,她原来还真没发现灵泉水连外伤都能治呢。
小病小痛那还是罗念安有一回感冒了,喝了灵泉水之后就马上好了,她这才发现的。
这回发现连外伤都能好的这么快,她免不了又欣喜了一阵。
正高兴着,外头传来小鹿的声音:“姑娘关了门,只怕是歇午休了。”
接着又传来安云珺的声音:“既然如此,就不打扰了。
我也是听说二姐打了表姐,才来看看的,这会子表姐在休息,我还要吵醒她,岂不是惹人讨嫌。
你不必送了,我自个下去。”
罗念安皱了皱眉,纳闷了起来,安云珺来看她???这还真是破天荒了!
还不是为了鸡汤的事,是为了掌耳光的事?换了是别人,听说罗念安因为鸡汤整个院子的人都病倒了,那怎么也得是鸡汤这件事比较重要吧,可安云珺的态度,她是只信安云珏打了自己耳光,而不信安云珏给自己送了鸡汤。
照理来说,不应该啊。
安云珏做事可从来不跟安云珺商量,安云珺绝对不知道这件事的。
难道说,她这么肯定鸡汤一事不是安云珏所为,是因为她知道真凶?还是说,她就是真凶?
如果是这样,她不让小鹿送自己下去,会不会是又想做什么手脚了?
罗念安想到这里,赶紧奔到窗前,开了条小缝,她凑在窗边偷偷的往下看,正好看到安云珺从楼梯走到院里,突然回头看了一眼二楼的窗户。
罗念安吓得一缩,接着又想起来,这二楼的角度做的很好,就算下头往上看,也看不到屋里的情况。
她这才又站了起来,继续偷偷观察。
安云珺并没有做什么手脚,反倒是在院子里逛了一下,看了看院子里的花就走了。
罗念安满头问号关上窗子,又坐在梳妆台边发起呆来。
I954
最快更新,无弹窗阅读请。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