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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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不夜城(第1页)

北极,不夜城。

不夜城坐落是仙侠世界最北的一座城市。

半年极昼,半年极夜。

因为极夜之中,有无数瑰丽光芒普照,如同白昼。

故曰:不夜城。

不夜城的城主是水母汁晓空的徒弟倾旋,算是北极宫的分支势力。

不仅不夜城是北极宫如此。

北极七座城池,只有两座不是北极宫的势力范围。

不夜城就像是北极宫的门户,西边倚着金呲罗山。

而北极宫,就在金呲罗山上。

我和霜雪明的打探任务,说来容易。

查看不夜城中央的冰心天碑布阵情况。

布阵什么的,我和霜雪明完全不懂。

还好那个穿得性感又暴露的无极真人给了我和霜雪明一张羊皮纸,一只能自动记录的鹅毛笔。

进入北极之前,我就冷得够呛,霜雪明神光一开,穿着铁衣铠甲也暖烘烘的。

可我不成啊,我修炼的是木属功法,这种状况下只能穿棉袄。

可穿棉袄也得是进城之后的事情了。

周围冰封千里,触目可及都是刺眼的雪白。

霜雪明身上金光闪烁,雪花儿还没落到她身上,就嗤嗤地化成了水汽。

我死皮赖脸地凑在霜雪明身边。

霜雪明一脸铁青,一路上也不知道赶了我几回。

这是一种很有趣的心理。

胆小的人在做一件冒险的事情的时候,总喜欢拉上别人和自己一起。

我倒是无所谓。

带着霜雪明这样的大美人四处旅游,本来就是我的人生梦想<:"="_.。

眼下……就当做旅游好了。

不夜城是北极第一大城。

很有雄壮威武的意思。

北极的一大特色就是冰雪建筑,各种各样的冰雪搭成房子,在各色灯光、宝光映照下,五彩缤纷,就像是水晶宫一样。

一路上不断飘着雪花,路上随处可见的是各色冰雕,有人有物,不一而足,各具特色。

我冷得牙关打颤,就差没抱住霜雪明这个人造火炉了。

赶紧找了一个衣服店,买了一身皮草,才感觉冷得没知觉的身体,又是我的了。

我带着貂皮帽子,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了四层衣服,裹得自己膀大腰圆的。

我感觉自己真有些闯关东的大老板气势了。

霜雪明跟着起哄,也买了一身白色的狐狸皮大衣。

她本来皮肤就好,穿上狐狸皮大衣之后,我像个傻瓜一样看呆了好久。

李延年的诗写得好啊,“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看着霜雪明皮肤雪白,两抹腮红,黑发如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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