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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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第1页)

章言和岑夫子交谈完出了书房,正好见到蓝因和岑灵笙在争执,他喜欢不喜欢野猪。

章言当时脸就绿了。

带蓝因进城,实在是一大错误。

他昨天为什么没有强硬拒绝?为什么由着这个小虫子跟着他?

“你说谎,章言哥哥是一个文弱书生,怎么可能喜欢野猪。”

这是岑灵笙。

“野猪小巧可爱还美味,相公怎么就不能喜欢野猪了。”

雄虫都喜欢高大凶猛的东西,在星际有雄虫为了得到一副星空兽的标本,甚至用自己的正君之位悬赏。

雄主只是喜欢吃野猪肉,就算是把野猪当宠物养,蓝因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你又丑又黑,是个野蛮人,根本不懂章言哥哥,能嫁给章言哥哥一定是走了狗屎运。”

岑灵笙气愤地道。

他之前被蓝因自信的模样哄得相信了章言喜欢黑、丑哥儿,但现在怎么也没办法相信章言会喜欢野猪这种粗俗的生物。

喜欢老虎、野牛都比喜欢野猪有品位!

野猪爱打架,还会撞人、吃庄稼,除了肉能吃就没有值得人说道的好处。

无论如何他都没办法把野猪和芝兰玉树、高洁独立、超凡脱俗的少年书生联系在一起。

“我和相公朝夕相处,肯定比你懂他。

我前几天还打了一只野猪送给相公,相公收到我送的野猪非常喜欢,晚饭时吃了两碗红烧肉。

还关心我,让我在外面不要那么拼命,保护好我自己。”

蓝因道。

“你这个大傻子,章言哥哥是喜欢吃野猪肉,不是喜欢野猪。”

岑灵笙忍不住咆哮。

“相公喜欢吃野猪肉就是喜欢野猪。”

蓝因在情敌面前十分坚持,然后因为看见了章言,脸吓得扭曲起来。

完了完了,蓝因心里不断刷屏。

雄主看见我在欺负人,会不会以为我不大度,容不下雄主将来的侧夫、雌侍,要把我赶走,不让我做雌君了。

从雄主夫子家的这个小哥儿的说法看,喜欢野猪似乎不是个好的兴趣爱好,我让别人知道了雄主喜欢野猪,雄主会不会生气。

但是如果我立马说我记错了,雄主不喜欢野猪,雄主会不会因为我不记得他的爱好更生气。

越是反省,蓝因自身的气势越弱,刚刚和岑灵笙针锋相对的样子好像是岑灵笙的错觉。

岑灵笙好奇回头,见章言站在他不远处,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在往脸上涌,他羞愧地低下头,“章言哥哥,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刚刚。”

“那你听见什么了吗。”

岑灵笙小声地问,抬了下头又飞快低下。

章言默然片刻摇头。

他不能承认,承认了尴尬的就是他,不是眼前这两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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