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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起码,当舞女的收入是很不错的。
萝丝这个半中半洋的名字,也是进了舞场之后大班起的,算作艺名。
在偌大上海滩,翡冷翠自然没法跟百乐门、仙乐舞宫、大都会、维也纳这些舞场相比,但也算小有名气,而且来者不拒,面向客人的阶层更广。
不像百乐门那些地方,进入者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若萝丝肯努力,一个月下来,供弟弟上学绰绰有余,也许还能剩余不少开销。
萝丝很快就见到大班口中“俊俏又会说话”
的凌少。
对方穿着一身灰黑色相间的洋服,理着时下许多年轻人一样的发型,只是没抹发油,蓬松又清爽。
打扮并不出奇。
萝丝见过一身华贵的公子哥,也见过更加花枝招展的孔雀。
但她是头一回知道,一个人如果足够好看,穿什么就无关紧要,因为他能将平凡的衣裳穿出不平凡的感觉。
世上多的是人靠衣装,像凌少这样衣装靠人的,千里挑一,寥寥无几。
“凌少!”
萝丝看见雅琪像快乐的小鸟一样飞过去,高跟鞋在她脚下竟然有了轻盈的感觉。
凌少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雅琪,你用了新口脂?比上次见又漂亮了啊!”
雅琪果然又惊又喜:“你发现了?”
凌少:“大老远就看见了,烈焰红唇,人未到而香先至。”
雅琪开心道:“这是丹祺唇膏新出的颜色,整个上海只有永安百货限量发售,我托人去排了好久的队哩,差点就买不着了!”
她走过去抱住凌少的胳膊叽叽呱呱说起来。
萝丝则被大班推着走向凌少旁边的年轻男人。
来舞场就是为了跳舞的。
在音乐的旋律下,萝丝有些尴尬拘谨,陪伴对方迈开略显拙劣的舞步。
跳舞很快拉近双方的距离,她从年轻男人口中得知,凌少全名叫凌枢,其实是江湾区警察局的一名警察,跟她跳舞的这人叫程思,是凌枢的同僚和好友。
程思样貌也端正,但跟凌枢在一起,难免还是有月华和星辉的对比。
萝丝的目光,禁不住再次随着舞场灯光追逐那道身影。
凌枢的舞跳得很好。
舞步轻快矫健。
没抹发油的发丝在步伐的挪动中轻轻跳跃。
一下一下,就像萝丝怦然的少女心。
她将目光落在对方的眼角。
流光牵出一丝飞扬,瞬间在胸口炸开烙痕,朱砂桃花,鲜艳夺目。
“人长得好看就是不一样,还能有舞女倒贴小费!”
耳边传来程思的嘀咕。
萝丝定睛一看,果然看见雅琪将一团包好的小手帕塞到凌枢手里。
这年头,舞场分三六九等,去舞场的客人也分三教九流,但再吝啬的客人,也得给舞女开一瓶酒,花点小费。
那些出手阔绰的,也许还会一掷千金,带舞女出街,甚至常年包下酒店房间,买下寓所,金屋藏娇。
但,萝丝还是头一回看见舞女倒贴客人的。
本该震惊的心情,却在看见凌枢的时候悄悄平复了。
萝丝甚至觉得可以理解,要换作是她,说不定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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