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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阻止开后宫。
之前是洪荒少年,现在是爱上反派无法自拔的读者。
薄情轻声叹:人啊,真的不一样。
她有洁癖。
不管一个男性角色多么有魅力,只要在感情、女人方面,不加节制,她就不喜欢。
所以,她特别宠她家小花花。
因为小花花很纯洁,只有她一个女人,对她又好,值得她宠。
她抱着花酒,依依不舍吧唧一口,才进入了新位面。
——
繁荣热闹的南京路上,叮当作响的绿皮电车,行驶在道路的中心。
胡蝶穿着米白色蕾丝旗袍,头戴着礼帽,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太古洋行门口。
这时,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小男孩,突然冲出来。
眼见就要撞到胡蝶,一只纤纤玉手,拉住了小男孩的胳膊:“小心。”
小男孩抬头看向她,圆圆的眼眸,陡然瞪大:“你是仙女吗?”
穿着男士衬衫、西裤的仙女,勾唇一笑,流转着妩媚风情的眼眸,微弯出优美的弧度,故意压低了些声音:“我是仙男。”
小男孩摇头:“不,你有耳洞,你是仙女。”
薄情摸了摸耳垂,桀骜扬眉:“小子,眼睛倒是挺尖。”
“我不叫小子,我叫谢明朗!”
“好,小明,你怀里的烧饼快凉了,赶紧回家去吧。”
薄情一提醒,小家伙才想起妹妹还在家里等着他,他刚想走,手里突然多了一个油纸包:“肉包子买多了,我吃不完,送你了。”
“不行,我不能要!”
谢明朗谨记母亲的叮嘱,不能白要人家的东西。
薄情捏了捏他的腮帮子,小声道:“不是白给你的,让你的小兄弟们,帮我找一块月牙形状的石头,找到了去金玉满堂找我。”
金玉满堂是歌舞厅。
这么说,仙女是舞小姐?
谢明朗瞪大了眼睛,但他没说什么,只点了点头,拿着肉包子离开了。
“刚才谢谢了,不知该怎么称呼?”
胡蝶这才跟她搭话。
女人比薄情略矮了一些,姿态优雅端庄,温婉精致的面容,透着高不可攀的清冷与疏离,却并不让人生厌。
不亏是大户人家的千金。
薄情勾勾唇,朝她伸出手:“我叫薄情,金玉满堂的老板。”
“我叫胡蝶。”
两人握了握手。
薄情瞧见对面的记者拿着相机,正准备拍照,侧身往胡蝶身前一站,严实挡住她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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