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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烹油,鲜花着锦。
近黄昏时京城大道上锣鼓喧天,红衣男子骑在白马上,缓缓而行,周围看热闹的百姓无一不赞他风采,可惜他自己却是一副恍惚的样子。
经过卖菜的宋大娘,烧汤圆的郑二婶的一致讨论,他,冷澄冷大人,今天的新郎官,欢喜疯了,一时找不到北了。
其实照事实看,欢喜疯了的恐怕是他身后一群侍从的,抬嫁妆的,吹拉弹唱的,一个个别人娶亲,自己与有荣焉的样儿,脸上焕发着油光锃亮的色彩。
世道至公,这种古道热肠的人处处都有,欢喜疯了这个词也不是专属于宋大娘和郑二婶。
“任女史,你今日妆扮起来,比平日更漂亮几分,就像从画上走下来的,你那夫君,看见了岂不是要欢喜疯了?”
“任女史,你没托人打听打听你那夫君,冷大人,他是胖是瘦,脾气秉性如何?”
“任姐姐,将来成了一品夫人,千万别忘了我们这些妹妹妹,好歹照应些。”
宫女们像麻雀一样,围着任倚华唧唧喳喳,直把这头戴凤冠,身披霞帔,身穿钗钿礼衣的新娘子搞的头大如斗。
可依她平素做派,讥讽的话很少当人面露出口,又何况是大喜的日子。
所以只是做贤淑状,一一回了问题,还满口姐姐妹妹地拍了胸脯,皇天后土地发了誓。
等这群飞禽散去,新娘子朝镜子做了个鬼脸:“阿弥陀佛,这群稻花香里说丰年的可算是走了。”
朗云在身后托着放红盖头的玉盘,嬉笑道:“女史说的可是辛稼轩的词,“听取蛙声一片?”
任倚华眼波流转,并不回答,只是照镜而已。
只见镜中人柳眉若蹙,一双眸子不似盈盈的秋水,却像极了冰雪消融后的一江春水,眯起来潺潺流动,瞪起来寒光照人。
脸色略显苍白,嘴唇抿了胭脂,显出几分妩媚来。
虽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容色,却自有一种气韵。
从皇宫侧门传来的鼓乐声越来越近,脚步声也开始散乱,朗云示意倚华,倚华点头。
旁边老宫女拿出两根红色棉纱线,上前为倚华开面,将脸上汗毛细细绞去。
渐渐,脚步越来越近。
将玉盘向前伸去,倚华双手拈起盖头两角,轻轻盖在头上。
朗云又替她正正盖头,一拍手,上来一个宫装女子,与朗云一左一右,站上了倚华两边。
四品官靴已经踏在尚仪局门外,新郎念起了催妆诗。
“攀龙攀桂客,采葑采菲人。
移将三秋月,来添四海春。
琴瑟合弦好,佳偶自天成。
寄言秦楼凤,请蹈世间尘。
““
声音沉稳,一字一句,清晰万分,听见旁人耳里满满都是艳羡,可就是,没什么感情。
好似,好似翰林院学士念文章。
本该踌躇满志,心如小鹿乱跳的任倚华,听着听着,心却渐渐冷了下来。
终究,终究,他还是选了翰林院的模板诗句,想当年这里还有她的手笔,为了显出皇家的雅致来,满口的琴瑟关雎,采葑采菲的老套。
他到底还是敷衍了她,直接套了成句,而不是像其他官宦人家的公子,为新娘写一首风流香艳的诗,让她一辈子记得。
虽是皇上赐婚,不免要避讳些,可是这样刻板的人,终究不是她的佳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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