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感受到大家那有些刺眼的目光,罗南一阵头大,有了之前的经历,他当然看出来他们已经相信了哈库的话。
本来当一个神使便已经让他有些不自在,结果现在直接要把他当成神供起来,这还得了。
罗南当即把事情前后经过解释了一遍,不过这虽然让大家终于相信他不是什么神明,但对于他的崇敬还是比以前增加了许多。
毕竟,他解释的实情,还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都已经能救金刚,并且能让金刚亲自来道谢道歉,显然他怎么也算得上是和金刚平起平坐的存在。
金刚在这岛上便是神明一样的存在,至少对于岛上的人来说是这样,那么能和神明平起平坐的他,岂不是不会比神明差多少?
解释来解释去,罗南也懒得再多费口舌。
反正大家对他更尊敬又不是什么坏事。
接下来,罗南开始把精力投入到造船之中,好在他并不是要把还原出来的模型等比例放大组装一条和那些海盗船一样大的船,只要能够载着他一个人出海便足够。
所以,他要造的船并不需要太大,如此一来没有钉子之类的问题便容易解决一些,他用一些陨铁和一些比较坚硬的骨骼经过打磨,勉强也能用来替代钉子。
让罗南有些意外的是,本来他以为金刚在道歉之后,这件事便算告一段落。
结果几天过后,休养的差不多的雌金刚带着摇身一变,已经有了两分未来靓仔雏形的小金刚,亲自来找他道谢。
似乎在出生之后第二眼看到的就是他,所以小金刚对罗南颇有好感,再次见到他便高兴地和他打招呼,并且找他玩耍了好一会才依依不舍跟着金刚妈妈离去。
随后一段时间,小金刚不时缠着金刚妈妈,带它来找罗南。
慢慢的,顺便的和哈鲁以及莉莉丝也混熟了,变成了部落里的常客,部落里的人对金刚的畏惧总算少了一些。
“你想要一个名字?”
这天,罗南被小金刚拉住不肯让他走,问了半天,他总算大概弄明白,原来小金刚见他和哈鲁莉莉丝都有自己的名字,所以也想要一个名字,并且想让他帮忙取。
罗南想了想,好像一直都是小金刚小金刚叫着,确实有些不太妥当。
“好吧,我想想。”
看着小金刚期待的眼神,罗南不忍心拒绝。
吼...
这个时候,金刚妈妈也凑了过来,那意思显然是它也想要一个名字。
一个是取,两个也没什么差别,罗南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之所以这么说,却是因为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起名字好像很简单也很困难。
随便起一个当然简单,但一个不错的名字便没那么容易,起码肚子里没点墨水很难做到。
罗南一连说了几个名字,大概解释一下意思,哈鲁和莉莉丝也帮忙想了几个名字,但都不能让金刚妈妈和小金刚满意。
经过一番绞尽脑汁,罗南再次想到了两个名字。
“名字这种东西在外面的世界,具体的包括姓和名组成,就像我一样,我的姓是罗,南是我的名。”
罗南觉得他们两个之所以不满意,是觉得名字不够高大上,于是当即想办法忽悠到。
“你们是岛上的王者,霸主,所以大家都叫你们King,换成我的语言音译则是金,一种号称不朽的珍贵之物,我觉得金可以作为你们的姓,也只有金才能配得上你们。”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