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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吃饱了就容易胡思乱想。
叶欢也不例外。
他觉得自己变了。
变成了一个好人……
他细细数来,惊恐地发现,重生快三个多月了,他没打过架,没杀过人,什么坏事都没干过。
简直纯洁得像一张无暇的白纸。
干过最出格的也不过是抢了人家的媳妇,还是手下帮忙的。
唯一杀的怪还是刚才那条味道不错的大蛇。
“我……还是我吗?”
他闭上了眼,然后蓦然睁开,眼眸中倏地流露出一丝黑色的光彩,而后眼瞳迅速扩散,整个眼孔漆黑一片,然后又急剧收缩,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不,还是有些不一样的,他的眼神更冷了。
就像刚才遇见的那条大蛇的蛇瞳,冰冷,没有感情。
很戏剧性的……
因为吃了一顿饱饭,叶欢入魔了。
或者说叶欢同前世的他初步融合了,离开了父母亲人,他终于不再压抑着自己的本性。
干了再多坏事的大恶人,在自己最爱最敬的亲人面前,他总会变得温顺恭谦,把自己最温柔、最善良的一面表现出来。
叶欢也是如此。
但此刻,二号叶欢上线了。
他站了起来,看了看自己身上特地挑选的雪白锦衣,不禁皱了皱眉。
然后忽的一下,他浑身上下血焰沸腾,雪白的锦衣也变得猩红一片,他竟用罡气给自己衣服染上了色。
这个染色并不是把衣服的颜色改变了,而是在衣服表层上附上了一层细细的罡气,如同颜料一样。
虽然需要的罡气量不多,但其需要细微、准确的控制力却是骇人听闻的。
起码这不是区区先天就能够做到的。
瞧着自己一身拉风的如血红衣,叶欢满意地点点头。
接着,他手上血焰吞吐,凝成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血色焰球往大蟒蛇身上一丢。
只听得兹拉爆响声此起彼伏,焰球在大蛇身上剧烈地燃烧着,数十米的大蛇,起码数千斤的血肉也不过支撑了区区一盏茶的时间。
原地只留下了一个体积膨胀了十余倍的血色焰球和森白的长条白骨。
叶欢手一招,焰球就在空中不断凝实缩小,最后化作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血珠被他吞入口中。
这才是《不灭金身诀》的魔道练法。
吞噬万千血肉精华,凝我不灭金身!
小小的血珠里面蕴含着一整条大蛇的血肉精华,叶欢只不过刚吞入腹中,便听得浑身霹雳巴拉爆响。
那是叶欢的骨骼在响,气血也在不断膨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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