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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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这波不亏(第3页)

飞鹰帮的内部整顿共用了三天的世间,而这三天的时间外界却也炸开了锅。

沙飞鹰身死,苏信取而代之!

当初苏信跟李中和的那一战,三帮四会几乎都派人去了,从那时起大家就认定,这个年轻人肯定不是易与之辈。

不过众人没想到的是这一天会来的如此之快。

只不过一个多月的功夫,当初那个还需要上擂台跟李中和来一场生死斗才能保命的年轻人,现在就已经走到了常宁府巅峰势力之一的位置上来,跟他们平起平坐。

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就坐倒了帮主的位置上,实力、心机甚至是运气,缺一不可。

而且苏信的心狠手辣他们也都看在眼里,飞鹰帮还对外宣传是因为青竹帮出手偷袭而导致沙飞鹰身死,但这话只能偏偏鬼而已。

青竹帮那两个副帮主是什么货色他们都知道,就算他们一起上都敌不过沙飞鹰,这话谁相信?

三英会当中,当孟长河知道了这个消息后,猛然间捏碎手中的茶杯,脸上露出了狰狞之色。

自己的儿子被对方给杀了,结果人家屁事没有,不仅仅靠踩着他三英会名扬常宁府,现在竟然还成为了飞鹰帮的一帮之主,跟他们平起平坐,这让他如何能受得了?

宁骆君看到孟长河这个样子,不由得叹息道:“大哥,该放下的东西还是放下吧,孟冲已经死了,你再这个样子也无用。

现在苏信乃是飞鹰帮之主,我们要动他就相当于要跟飞鹰帮死磕。

现在的飞鹰帮可跟沙飞鹰那条守家老狗时的飞鹰帮可不一样了,他们的改革制度我听说了,现在的飞鹰帮起码要比之前强上一倍还要多!

这样的飞鹰帮除了地盘差一点,实力已经跟神风会、铁刀会差不多,我们若是强行出手,就算是灭了飞鹰帮,也会崩掉一颗牙的。”

段枭也跟着道:“那小子肯定是突破了,而且实力超乎我们的想象。

我跟沙飞鹰那条老狗交过手,他出身河南道太行三十六寨,虽然自身实力不怎么样,但刀法却是得过三十六刀堂里那些巨寇刀客的真传,就算是我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苏信能杀了他,这种实力值得我们重视,非要跟他生死相搏,我们得不偿失。”

“可他杀了我的儿子!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

孟长河咬着牙道。

“大哥,大局为重啊。”

两个人都劝道。

跟苏信有杀子之仇的是孟长河,而不是三英会。

如果苏信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他们不介意卖孟长河一个人情,随便把苏信一脚踩死。

但现在苏信却是飞鹰帮的一帮之主,足以跟他们平起平坐的存在,这时再去跟苏信生死相搏,不符合帮派的利益,更不符合他们的利益。

PS:最近很多书友问关于主角以后会主修炼那种武功的问题,现在解释一下,剑法肯定要有的,但不是为主,拳掌指法还有各种奇异的武技都会有的。

再PS:看到好几个人提到了温书关七的先天破体无形剑气,原来的大纲当中作者君并没有把关七加入系统当中,因为作者君也说不准他算不算是反派,顶多算是亦正亦邪。

现在看到关七呼声这么高,而且先天破体无形剑气的确很有逼格,所以作者君决定把它加入后期系统当中。

接着PS:感谢书友龙皇龙刹、星辰夜影1、想年轻,得穿开裆裤、昭云暮雨、葫虎、淩夜、阴阳明玉。

叶丶梦千年、口天文斗鬼、天道总司一切、我的Q名叫寒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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