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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没有多少情节,有些读者可能会觉得啰嗦,作者已做好被喷的准备了,不过请轻喷,我怕自己柔弱的身躯承受不住……)
看着刘家村的村民,陆平想到了一句话--
穷山恶水出刁民。
他倒不觉得这是在故意贬低底层人民,而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刁,是其他人的评价,他们之所以觉得刁,是因为他们在这些人手里吃了亏,但又无可奈何,所以才用这么个字评价,过过嘴瘾,满足一下优越感,获得些许精神上的快感。
类似于精神胜利法。
这个刁字,其内在含义,应该是,狠、横、奸、滑、无耻、难缠、没底线……
这都是由其生存环境决定的,如果不这样,他们根本活不下去,所以不得已才变刁了。
这种特质本是客观的,不带任何褒贬色彩的,但由于话语权掌握在大人物人手中,而大人物不喜欢这一特质,所以才变成了贬义。
这和大人物用“卑贱”
、“下贱”
、“粗糙”
、“粗鄙”
、“野蛮”
、“蛮横”
之类的词语来形容农夫、苦力、仆役等等是一个道理。
生命本是平等的,灵魂本不分贵贱,但由于资源、话语权全掌握在大人物手中,于是人就有了区别,不同人就有了不同的标签。
卑贱属于底层,高贵属于上层。
其实,在其他非人生命,例如妖、魔,在它们的眼里,人没什么区别,管他是高官还是贫民,无非就是口粮。
这一点,和人看待蚂蚁、蜜蜂类似,管它是工蚁还是蚁后,是工蜂还是蜂王,都区别不大。
陆平一边跟踪一号教徒,一边想着这些东西。
对于大人物,刁是坏事儿,但对于他们自己,刁确实好事儿!
够刁,够狠、够横、够奸、够滑、够无耻无耻难缠,生命力才够强,才更能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去。
如果这些特质能转化为战斗力,那其威势更是惊人。
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战斗力极其可怕的军队,都是由刁民组成的。
例如明末孙传庭的秦军,晚清曾国藩的湘军……
黑沙城周边的乡村地区,毫无疑问算是穷乡僻壤,而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生活的人民,毫无疑问足够刁。
这一点,陆平很清楚,因为他自己就曾是刁民中的一员。
所以,陆平萌生了一个想法,自己要不要在这些乡民中,选拔一些人,组成自己的“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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