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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总是在开会。
开会把一些本来不在这座城市的人聚集到这里,把一些原本在这里的人驱赶出去。
「要是我哪天像他一样,你也这麽看我麽。
」
张曼仪注意到了我在看那个醉汉,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
我说怎麽可能呢,你酒品还是不错的,至少刚才也没有从三楼跳下去给酒吧老板制造惊吓啊。
张曼仪没有再说话,我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她的表情,也没有任何不对劲。
但为了防止她真的哪根筋想不开,我又补了一句:「你要是真担心哪天喝大了发疯,喝酒之前记得打电话喊我来接你。
」
「要是我不跟你走,还叫你和我一起睡马路呢?」张曼仪转过头来假装认真地看我,眼睛已经是促狭的弧形了。
我迅速想起来小时候我老舅跟我说过的一个溺水救人技巧。
我舅那会儿退伍不久,刚从河里捡了个小孩出来,孩子的父母千恩万谢地提了腊r0u来谢。
等他们走了,我舅说,谢天谢地他们没怪我把娃敲晕。
我说你捞人怎麽还敲人脑门呢?我舅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溺水的人慌乱的时候会紧紧抓住一切可以捞的东西,救命稻草你知道吧,再会游泳的人,给这麽sisi箍住了,也是个动弹不得,两个人一起做沉si鬼,捞人要从後边捞,要是他扑腾,你就先给他敲晕了,再拖上去,敲成脑震荡,总好过命没了。
但我不能说我会先敲晕一个醉鬼把她拖回家去。
我说:「那我们就睡马路。
」
张曼仪笑起来,眨了眨眼,没有说话,只是抓住了我的手。
她偏过头去的时候,黑se耳钉反s了一道街边的灯光,仿佛戴着一把小小的匕首。
这大概是那一阵子我感觉最接近张曼仪的时刻。
不再联系张曼仪的最初几天,我每天都尽可能待在外面,图书馆,咖啡厅,公园,一切有人的地方,一边写论文一边打一份兼职,然後去跑步,甚至开了健身房月卡。
等到忙得头昏脑涨、筋疲力尽再回宿舍。
楼上的男生再也没有吵闹过,可能也离校去实习了。
我居然开始想念他们。
宿舍太安静也不是什麽好事,那种巨大的如深海一般寒冷的si寂,会让我陷入溺水状态,想发资讯给张曼仪找根救命稻草。
但这是不对的。
我自己有问题,不该让别人做我的救命稻草。
何况张曼仪有自己的快乐人生,要不是那只蟋蟀,她这样的人,本来不会和我产生任何一点关联。
脚受伤以後,我没法再在外边疯跑,在宿舍里待着养伤的一星期,我的jg神状态每况愈下。
尽管我也很清楚这没什麽大不了的,摆在我面前更要紧的事是写完论文,然後趁着春招赶紧去找个实习,看能不能留在p城工作。
至今为止我的人生没有遭遇什麽伤筋动骨的重大挫折,考研考上了,导师挺好的,父母开明,同学和睦,没失恋,连崴脚都是最轻的伤。
我知道只要按部就班走下去,我的未来应该也会顺利,到底有什麽呢?即使留不在p城,我也会回家端上厂里的铁饭碗,然後找个人结婚生娃,过上我妈给我规划的幸福人生。
只是心脏总好像包着些什麽危险的东西,不敢去细想,生怕它内里已经全部腐蚀坏掉,只要揭开一个小角,如同《美国末日》里一般巨大的真菌寄
,出nvx特徵,穿着黑se贴身武装,背着轻机枪,手按在腰间的手枪上。
这到底是一种心理学的「注意力效应」,还是说张曼仪的猜测是对的,我的的确确就是一个天启的「渗透者」?
我把积木翻过来,底下写着积木的英文名,编号和出厂日期:
rachael,1003457,0301
我一时兴起,把这串资讯都输入到了搜寻引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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