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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怕多说一句,我就不再是那个酷酷的朋友,可以和她一起开各种离经叛道的玩笑。
张曼仪显然也不会说什麽。
她的应对策略总是很荒唐,就像很多明明和她有关的事根本不关她事。
b如这样的时刻,她的应对策略是用一种充满母ai的手法拍拍我的头,同情地说:「我知道。
」
你知道什麽知道。
我内心暗骂。
我想问她很多事,她为什麽这麽关心锈城,以及……她为什麽要亲我。
但现实是我们从酒吧走出去的路上聊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剧院最近的演出,论文的进度,看了什麽新电影。
张曼仪说最新上的那部大片无聊透顶,开拓新星球的劲让人想起当年西方人开拓新大陆,不知道为什麽票房这麽高,我说经济越萧条,人们就越喜欢看这种东西。
新大陆好啊。
新大陆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大路光秃秃的,地上全是斑驳的水渍和乾涸掉的痰印。
有个人忽然从绿化带扑出来,抱住我的腿,我一惊之下甩了他一脚,他立刻仆倒在路上,开始嚎啕大哭,呕吐物从他脸边流出来,刺鼻的酒气。
原来是个醉汉。
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叫救护车或者去问一声他为什麽这麽伤心,就见那个醉鬼掏出手机,开始朝电话那头骂骂咧咧,内容无非是对方为什麽不肯见他,为什麽抛弃他,他有那麽值得恨吗。
我看了他一眼,衬衫加领带,再加那台品牌手机,应该不是流浪汉。
p城惯常都会把流浪汉清理到附近的城市去,何况最近马上又要开大会了。
这座城市总是在开会。
开会把一些本来不在这座城市的人聚集到这里,把一些原本在这里的人驱赶出去。
「要是我哪天像他一样,你也这麽看我麽。
」
张曼仪注意到了我在看那个醉汉,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
我说怎麽可能呢,你酒品还是不错的,至少刚才也没有从三楼跳下去给酒吧老板制造惊吓啊。
张曼仪没有再说话,我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她的表情,也没有任何不对劲。
但为了防止她真的哪根筋想不开,我又补了一句:「你要是真担心哪天喝大了发疯,喝酒之前记得打电话喊我来接你。
」
「要是我不跟你走,还叫你和我一起睡马路呢?」张曼仪转
,只要按部就班走下去,我的未来应该也会顺利,到底有什麽呢?即使留不在p城,我也会回家端上厂里的铁饭碗,然後找个人结婚生娃,过上我妈给我规划的幸福人生。
只是心脏总好像包着些什麽危险的东西,不敢去细想,生怕它内里已经全部腐蚀坏掉,只要揭开一个小角,如同《美国末日》里一般巨大的真菌寄生树便会刺破x腔,连带我整个人一并吞噬掉。
春天大概是来了,我有天眼角看到窗外有个四爪怪兽的黑影,扭过头看,发现是一只珠颈斑鸠,嘴里衔着一根两边开叉的巨大树枝,我看着她,她也歪着脑袋看看我,然後扭头扑翅膀飞上楼顶去了,大约要在那里筑巢。
珠颈斑鸠这种生物,真是对住家选址没有什麽追求。
不知道为什麽的我忽然想起了蟋蟀。
如果有朝一日攒够了钱,告别刀头t1an血的日子,她会想要安顿下来,给自己一个家吗?
想到蟋蟀的时候我忽然福至心灵,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一直以为张曼仪关心的是锈城的故事,但按照常理,一个地方的故事走向会掌握在有权决策它未来的大人物手里,为什麽张曼仪找到和给我讲述的资料,大部分都不是关於龙哥,或者什麽矿车帮、「铁矿」老大,或者市长迈尔斯,而是关於一个保镖的?为什麽故事的nv主角是蟋蟀?
这是一个巧合,我们碰巧能够看到的资料都和蟋蟀有关,还是张曼仪就是在有选择地寻找和讲述与蟋蟀有关的故事?
如果是後者,为什麽?张曼仪为什麽这麽关心蟋蟀?只是因为她第一次接触锈城故事,找到的资料就是关於蟋蟀的吗?
楼下那棵光秃秃的树也笼上了粉se薄雾,大概是满树的花吧,我看不太清,我的视力也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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