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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头戏要来了!
王者出场,必定要身披红绒,头戴金冠的。
而作为王中王的存在,刘熠和他的脚臭,当真是独一档的。
话说刘熠的脚,到底能有多臭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便能知晓其一二了。
一般情况下,秦煜都很少让刘熠去做一些能够去接触到水的事儿,毕竟是个人都应该明白,当捂了一天的脚丫再被水所浸泡后,那股萦绕于后脑勺儿的气味儿,可当真是不好散去的。
而且更为夸张的是,刘熠脚丫子的味道,竟然还有些上头,用尉迟琉璃的话讲,那便是刘熠脚丫子的味道,就好比在坛子里瓮了大半辈子的大蒜,那股气味儿,足够辟邪了,怕是那些书里所记载的远古魔兽来了,也会因这样的味道而退避三舍的。
当然了,尉迟琉璃的话是充满夸张的韵味的,不过从这句话里也能侧面地反映出,刘熠的脚臭,那个真不是盖的。
所以,当刘熠是极为野蛮地将他的臭袜子给一把塞进了梁管家的嘴里,这种方式的攻击,当真是要人命呢。
说是杀人诛心,恐怕也不为过的!
真不敢想,堂堂礼部尚书的贴身管家,如今竟也是遭受了这般非人的虐待,他不晕谁晕呢?
而现在...
眼看着天空的太阳就要落去西边的山,那被残阳所染红的云层,是那样的好看。
只不过,对于这样的美景,秦煜可一点去欣赏的心思都没有。
因为...
“咦?”
秦煜的反常,又怎么可能逃得出他这位损友的眼睛呢?
“我说窜王,你莫不是又闹肚子了吧...”
果然,最了解自己的,还得是身边的人,而此刻最了解秦煜的,还得是刘熠。
“你赶紧闭上你的嘴吧...哎哟我艹...这尼玛...”
只不过,硬气的话都还没说完呢,秦煜的表情,就愈发显得痛苦起来了。
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是头也不回的就捂着个肚子朝远处的大石头背面奔去了。
这不一会儿的工夫,那稀稀拉拉的声响,就好似有人躲在背地里不断地开着机关枪一样!
而对于刘熠来讲...
“瞧我刚才咋说的,我都告诉老秦了,那玩意儿他就吃不了,就他那肠胃,怎么可能扛得住呢,那家伙还不听人劝,还非得吃,这不,又开始了,哎!”
虽说刘熠的表情看上去或多或少的是有些嫌弃的模样,不过他还是嘟囔完之后,一个人就怀揣起一点儿粗纸,是朝着秦煜所奔去的方向大步走了过去。
什么是兄弟?
这便是了!
嘴巴上说得一愣一愣的,可是这行为,却还是想着对方。
“琉璃,你老实告诉姐,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他了?”
轻轻地挽起尉迟琉璃的手,温柔地望着眼里的人,兰汐的话,总是那般地软糯,总是那般地令人感到舒服。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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