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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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剑骸(第1页)

刘三爷确实呆住了!

就是嘛,闹哪样?其实连他自己也迷糊,怎么才算找回面子?把人绑起来沉河?

他要有这胆子,当年也不至于被李寡妇揍的背井离乡!

要不打一顿算了!

左右寻思了会儿,觉得这是个好主意,颠颠的跑到门口喊人去了。

这时候,屋里那老太母子两人已经重新点了灯,匆匆忙忙的把昏倒在地上的媳妇扶进了里屋。

被邪物折磨了这么长时间,女人的三魂已经很虚弱了。

心有余悸之外,叶轩隐隐有些臊得慌,他差点儿误了事。

看着满院子的狼藉,叶轩思衬了下,到厨房抱了些柴,将那枯尸烧了,又在院子里挖了坑,把那看家蛇给埋了。

刘三爷把门外的手下喊进来的时候,转过身正看见叶轩在面不改色的烧那枯尸,眼皮子猛的跳了跳,然后毫不犹豫的就掉头走了……

叶轩把院子里收拾妥当了,正在发愁怎么打发掉那二傻子,抬起头时,却发现门口已经空荡荡的连个人影儿都没有了。

这让叶轩有些摸不着头脑,愈发琢磨不透刘三爷这人的心思。

看了眼油灯摇曳的屋里,叶轩摸出纸笔,留下了一道安魂的方子,厚着脸皮跟老太要了些油饼做路上的干粮。

今晚这么一折腾,反正横竖也睡不着,也没有借宿的必要了,不如趁着夜色多赶些路……

很快,叶轩就发现走夜路的好处了,别的不说,单是凉快这一点儿,就足够了。

因此,在后面的一些日子里,叶轩就像那树杈上的夜猫子,昼伏夜出。

约莫是半个月后,差不多一个同样的夜晚,月下的小路上影绰绰。

见自己的手下一个个磨磨蹭蹭,在路上磨洋工,刘三爷不乐意了。

挽起袖子挨个儿踹了一脚,刘三爷搓着半秃的脑袋冲身后的人招呼了几声:“走咧走咧!

趁着天凉快,多走些路,早些走出去了,三爷额让你们好好快活几天!”

刘三爷没办法,来到这儿荒山野岭的地方,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抹黑,自己又带错了路,一头扎进深山老林子里,无头苍蝇一样转了好些天了,出去的路没找到不说,连户人影也没见到。

三爷也急啊,要是出不去,早晚饿死渴死这深山老林里。

听三爷这么说,十几人强打起精神,步子也迈的快了许多。

走了约莫两个时辰,有人一脸惊喜的跑到刘三爷跟前指着前方:“三爷,你瞧,那前面是不是个庄子?”

顺着那人指的方向看过去,可不是吗,一间间房屋的轮廓在夜色中依稀可辨,刘三爷心中抑制不住的兴奋,一马当先的冲过去。

可进了庄子,三爷只觉得奇怪,这明明家家户户敞开着门,却见不到一个人影儿,且等三爷靠近仔细看了之后,发现大多数房子似乎都被烧过一样,乌漆嘛黑。

烧的最厉害的,只剩了些骨架,看那房屋轮廓,应该是一间祠堂,而在祠堂的周围,散落了满地废铁,似乎已经锈迹斑斑了,冷不防被绊了个狗吃屎的三爷怒气冲冲的将那满地废铁随手抽出来,竟是一把锈迹斑斑的断剑,上面依稀刻着两个字:墨台……

刘三爷下意识的在那锈迹上用手指捻了捻,便啊呀一声,远远的丢掉了,那分明是干枯的血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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