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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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终是见面(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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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莲捡起那黑灰色圆环,放在手心才发觉其很轻巧,有手指粗细,跟上一世的戒指极为相似,不过却不知是何材质的。

即墨莲拉着赫连宵往老人走去。

“你们挡着我了。”

即墨莲淡淡说道。

打的正尽兴的几人忽闻身后一道清雅的嗓音,各自住了手,他们倒是要看看到底谁这么大胆,当转过身来时,几人不禁瞪大了眼。

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对璧人,男子冰冷中带着邪魅,女子清冷淡然,两人站在一起说不出的和谐。

那领头之人见此,摸着下巴一边指着角落里的老人,涎笑道:“这位小姐你想救他?”

即墨莲摇头:“我并不想救他,不过是想向他买个东西。”

“小姐,这老头能有什么好东西?不若你跟了我吧,我那里可是有不少宝贝。”

赫连宵不知此时心底那种涌动的感觉被称做什么,他知道以往杀人时候的情绪波动叫做生气,可此时呢,他不仅想杀人,他甚至想毁了眼前所有的一切,赫连宵盯着那人,黝黑的眸色渐渐泛着暗红,如无边幽井,让人惊惧。

如此想着,行动也不落于后,赫连宵瞬间移动至那领头之人面前,手伸出,在那领头之人还未反应时稍微用力扭断了对方的脖子,厌恶地扔掉手中的人,而后摸了摸手,手上飘落一个薄如蝉翼的东西。

即墨莲见此,抽了抽嘴角:“你刚刚跟我牵着手也是带手套?”

赫连宵举起右手:“这只手没带。”

他杀人通常用左手,以往掐断人的脖子后总要一遍遍净手,后来朝北建议,他便带上了这种特质的带在手上没有丝毫不适的云蚕丝手套。

领头人死了,剩余的那几个哪里还敢说什么,各自看了一眼,慌不择路地往四处逃跑,剩余的看戏路人也纷纷装作没看见,若无其事地离开。

此时的即墨莲连嘴角都懒得抽,人家逛街是买东西顺道放松心情的,赫连宵逛街主要目的是杀人。

现下她甚至可以面不改色地接受别人异样的目光。

但不得不说的是这煞王还真是个直接的人,从不多话,你惹了我,我便杀你,也别试图跟他讲道理,大概在赫连宵看来,自己那就是个真理。

即墨莲看向赫连宵,试图让他明白:“以后见着这种情况,我建议你,还是先看看情况再动手,毕竟那也是人命。”

“那些人该死。”

估计一时半会儿也别想改变赫连宵这么多年来固有的观点,即墨莲暂时放弃,她往所在墙角的老头走去,问:“这东西怎么卖?”

老头子枯瘦的双手拨开额前的乱发,抹开眼前的血红,仔细辨别了即墨莲手中的东西后,这才缓慢且肯定地说道:“这东西不卖。”

即墨莲来了兴趣:“为何不卖?”

老头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这事倒是奇了,一个出来摆摊子的,别人上了门还不卖?而且态度也忒是古怪。

即墨莲笑望着跟上来的赫连宵,问:“你可知他不卖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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