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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凡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他浑然不知,在京师皇宫之内,自己的性命已经在鬼门关打了个转。
萧凡每日便是在醉仙楼的柜台里坐着,然后睁着空洞的两眼,开始畅想未来。
自己的未来该是什么样的呢?
妻妾成群自然是免不了的,家财万贯更是不能少的,扈从如云那是必须的……
可是,如何才能拥有这么美好的生活呢?
当然是做官了。
在古代若想出人头地,除了做官,便是造反当皇帝了。
不过造反的技术含量太高,以萧凡的能力,估计不太可行,朱元璋老先生还活着呢,自己若敢造他朱家的反,估计老朱能活生生把他给嚼巴嚼巴吞了,连烹都不用烹。
问题又绕了回来,怎样才能当官呢?老实说,当官对萧凡而言并不难,朱允炆也好,燕王也好,两方都对他表示了相当程度的好感,只要他一点头,就能轻而易举的当官了,这就是生在古代的好处,你不一定得多有能力,也不一定要文才盖世,你只要抱住某个大人物的大腿就可以飞黄腾达了。
萧凡跟别人不一样,他一不小心抱住了两条大腿,两条大腿粗壮且性感。
对别人来说,这是令人又嫉又羡的际遇,可熟知未来的萧凡却并不这样认为,他比谁都明白,这两条大腿分属于不同的主人,而且过不了几年,大腿的主人会分道扬镳,越走越远,最后翻脸,成为生死仇敌。
站队是个很要命的问题,一个高尚的人不能脚踏两条船,这跟道德有关,同样的,一个惜命的人也不能同时抱两条大腿,这跟脑袋有关,必须要有所取舍,只能铁了心的抱紧一条腿,然后一条道儿走到黑。
问题是,舍谁取谁呢?
历史是个黑心的马车夫,他笑眯眯的把燕王拉上了车,然后又狠狠一脚将朱允炆踹了下去。
笑到最后的,是篡位成功的燕王。
跟随他吗?萧凡有些不乐意,据说燕王雄才大略,但心性刻薄寡恩,比起他老子朱元璋来,爷俩儿对杀人有着共同的爱好,燕王青出于蓝,比朱元璋更多了几分阴狠歹毒,良禽择木而栖,燕王或许是一代明主,但他不一定能让自己活到寿终正寝,一不小心说错一句话,也许他就会把自己给宰了。
那么反过来,投奔皇太孙朱允炆?
萧凡神色越发苦涩了。
那个挨了打只会哭的家伙,能当好皇帝吗?萧凡越想越觉得朱允炆很不靠谱儿……
随缘吧随缘吧。
萧凡觉得,朱元璋既然没死,自己做个酒楼小掌柜,其实也挺不错的,洪武一朝,当官可是高危工种呀……
如果陈四六不死乞白赖的把女儿硬塞给自己,那就更美好了……
“姑爷,老爷请你回去,有事与你商议。”
抱琴娇脆的嗓音打断了萧凡对未来的畅想。
抱琴穿着湖绿色的夹袄,像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带着满身暖暖的阳光,飞进了醉仙楼门边的柜台外。
她脸蛋微红,似乎是一路蹦跳着过来的,还微微喘着气,娇小的胸脯起伏不定,大大的眼睛却看着柜台内的萧凡,眼睛里有一种叫灵气的东西,看得见却捉不到。
相识时的不愉快早已烟消云散,抱琴并不记仇,跟萧凡说话的时候,她的脸上甚至还带着笑,露出了嘴角两个令人沉醉的梨涡儿,一股青春洋溢的气息,萦绕在萧凡沉迷的眼底。
萧凡自己没发现,他的眼睛已经变成了两颗砰砰跳动的红心。
“抱琴呀,你来找我干嘛呀?”
抱琴敛了笑,秀眉微蹙:“姑爷,是老爷找你,不是我找你,你刚才没听清吗?”
萧凡看着抱琴如花儿般娇艳的芳颜,心不在焉道:“哦,原来是老爷找我,老爷找我有事吗?他是不是要嫁给我?”
“啊?”
抱琴惊得花容失色。
老爷与姑爷的基情,在这个十四五岁小姑娘的心里,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啊——错了,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要嫁给我?”
抱琴望着萧凡一脸同情:“完了完了,姑爷的疯病又犯了,我回去禀报老爷……”
说完抱琴转身就跑。
伊人芳颜不见,萧凡的疯病立马痊愈。
“哎,抱琴,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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