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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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第三十四章(第3页)

“歌难听唱得也难听”

时,终于忍不住了。

这一首唱完后的间隙,他突然用高八度的音清唱了《惭愧》副歌的一小段,那飘过云端直抵平流层的高音让台下一片惊讶的安静,关键还又稳又美,隋轻驰的嗓音没有唐杜那种低沉沧桑的感觉,而是一种流动的颗粒感,但仅就那一段而言,可以说完胜了原唱。

完了他放下麦克风,懒懒地看着三个女生,很给面子地小声说:“欠我十万了啊。”

女孩们带着满手臂的鸡皮疙瘩,一个个呆若木鸡。

那一晚下来,本来傅错还因为乐队和客人闹了这点儿不愉快对老板有些歉意,老板却摆摆手完全没当回事:“没事儿,乐队嘛,谁还没点儿个性呢,我们现在年纪大了,反而羡慕你们这样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又问他们,“其实你们现在也挺成熟的了,没想过去Livehouse开唱吗?”

几个人面露赧色,不是没想过,只是现在还没那个条件。

只有先前一直光听不说话的隋轻驰说了声:“想过。”

在羞于启齿的他们三个人面前,那一声干脆到突兀,傅错看着胳膊搭着吧台站着的隋轻驰,他现在已经是四个人里个字最高的一个,有时只是看着他的背影,都会让人觉得可靠。

老板笑起来,估计也看出他们的窘境,说道:“你们要是有这方面的需要,我说不定能帮上忙,我有个朋友经营livehouse,我给你们做担保,你们可以先演出后分成给他。”

“真的?”

AK兴奋得两眼发光,“哇老板你可真是咱们的大恩人啊!”

话虽有点夸张,但一点不假,来这边一年,老板帮衬他们不少,傅错很认真地说了“谢谢您”

,老板拍了拍他肩膀。

那天他们和老板一直聊到很晚,老板姓姚,认识的人都习惯叫他老幺,他摇头自嘲:“都四十一了,乐队那几个老家伙还叫我老幺,受不了他们……”

老板属于国内较早玩乐队的那批人,也和他们聊起了自己组乐队时的事:“以前网络没那么发达,是真真正正的地下摇滚,当时我认识的搞乐队的人,没有一支走到最后,一到要结婚生子的年龄,大家就都散了,毕竟要吃饭嘛。”

顿了顿,“我这么说你们是不是会觉得挺悲观啊……”

傅错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但他心里确实有一点,与其说是悲观,不如说是惶恐,一直以来内心都有许多迷茫和不确定,只是正好被说中了。

虽然谭思和AK都劝他不要有太大压力,可是身为队长,他总是担心自己带偏了他们。

老板抽了口烟,给他们每个人都倒了酒,继续说道:“倒也没必要悲观,你看我们乐队,真正从一开始就和我组乐队只有贝斯手老姜一个,但其他三个老家伙也在一起蛮久了,虽然都结婚生子了,乐队只能空闲时玩玩,可是大家的情谊永远都在,经常坐下来一起聊起年轻时的事,也觉得有意思,”

说到这儿眼睛都笑弯起来,“从来没后悔过。

搞乐队啊,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不管最后多穷困潦倒,都不会后悔的。”

这其实是过来人才会懂的心得,他们却一个个露出心有戚戚,所言极是的表情,就连一向表情不外露的隋轻驰,也在老板说完后朝他看过来,现在回想起来这样的反应都挺傻气的,但也因为那时的他们的的确确是单纯真挚地爱着乐队,爱着彼此的吧,傅错心想。

当晚离开酒吧时地铁已经收班了,谭思就说反正就一座桥的距离,走回去吧。

真的走上去以后才发现桥原来那么长,走了好久都还望不到头,和桥一样看不到头的,还有AK肚子里仿佛永远说不完的话:

“哎,你说咱们以后会不会乐队没搞成,像老板一样,以后几个老头儿弄间酒吧,在那儿追忆逝水年华啊?”

谭思说:“四十一岁不能叫老头儿。”

“我这不是相对……相对少爷的年龄来说的吗?”

“以后别叫我少爷了。”

一直没参与对话的隋轻驰忽然说。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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