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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曦走路去的医院,烈日炙烤,汗水把头发都几乎濡湿了。
她自知仪态不好,进病房前先去了一趟洗手间,洗净脸和胳膊。
原谅她这个底层人民真的又穷又忙,努力干净些还可以,至于什么精致仪容,就不要想了。
林知韵确实生病了,连姨有事回自己家一趟,昨天是小白在照顾他。
年轻人心不细,小白一个没有在意,林知韵就洗了冷水澡,早起就发烧了,还挺严重。
小白又怕又着急,不敢告诉沈锦和,电话打给了万明理。
万明理带了林知韵来医院打点滴,宁曦到的时候,上午的点滴已经结束了。
“少爷,宁小姐来啦。”
小白请宁曦进去。
里面的林知韵听到,早早跑过来,“姐姐——”
他没有穿病号服,今天穿得很平民。
一件白色宽松T恤,下面竟然是一条灰色短裤,露出小腿来。
宁曦咽了咽口水,少爷他真的好精致,皮肤好好。
林知韵生怕宁曦跑了似的,抓着宁曦的手,拉了她进去。
“万叔叔好!”
宁曦先打招呼。
万明理对她笑,“真是不好意思,宁小姐,耽误你的事情了。
但是,知韵已经答应我了,以后不能再这样占用你的时间了。
他也很抱歉,所以请你吃午饭赔罪啦。”
万明理真的很慈祥,平易近人。
宁曦一路上走过来的时候,是有些不开心,但此刻什么怨言也没有了,“万叔叔,您客气了。
我今天刚好不太忙,您叫我小宁就可以了。”
林知韵看着宁曦,单纯地开心。
万明理看着他,脸上有欣慰的笑意,对宁曦说:“知韵是真的喜欢你啊,他妈妈对他寄予的期望太高,我却只想他无奈如何都快乐。
他很少这样开心过.......”
林知韵看了看万明理,很懂礼貌,“谢谢万叔叔。”
他心里明白,这是有求必应的万叔叔。
“万叔叔,我和你想的一样,我也觉得开心很重要。
不瞒您说,在云市我几乎没有什么亲朋好友的,难得知韵一直记得我,我很感动,也很珍惜。”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
她是个彻彻底底的好孩子,万明理很是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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