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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有心躲着你的时候,你哪怕是翻遍了全世界,也找不到他的任何音讯。
2012年的七月,盛夏,我毕业了。
坐在小镇的中心大街上,鱼摆摆和我一起吃着雪糕,她说,念念你知道为什么班主任一直不喜欢你吗?
我问,为什么。
她踌躇了一下,将头靠在我的肩上,轻轻的说,“熊熊和燕子经常去班主任的办公室……”
她没说完,可我已经明白她想表达的是什么了。
当时我就笑了,觉得自己特别的蠢,这就是自己掏心掏肺对待三年的好友……
那天,我们一起靠在椅子上,仰着头,也许这样就不会流泪了吧。
换了一个学校,换了一个地方,我开始去忘记,一次次的告诉自己不喜欢他,自以为是的自欺欺人,在又一次听见他声音的时候,丢盔弃甲。
前几天,我们偶然联系起来,向云书说:“念念,一起玩游戏吧!”
那时候,我为了他接触了自己并不熟悉的网游,还认识了后来的好友。
沉默了很久,我才答应他,“好。”
晚上连麦的时候,他对我唱了一首情歌,陈奕迅的《十年》。
是的,我喜欢他,喜欢了十年,彼此心知肚明。
我狼狈的关了语音,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了曾经的自己,也为了这迟来的喜欢。
可是,已经很晚了。
每一次想起他,心疼无比,心里空落落的时候我就加倍的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我喝过最烈的酒,见过最美的人,却都比不上他一句,“念念,我发现我喜欢的还是你。”
向云书,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爱画地为牢的。
虽然,听见关于他的信息还是会下意识的留意;看见他的照片会走神发呆;听见他的声音会一阵难过又一阵欢喜……
可,我已经放下了,我决定不再喜欢你了。
青春是糖,甜到忧伤。
我取出衣柜里最漂亮的一件衣服,画上精致的妆容,出门。
那个人等在那儿,对我笑得温柔宠溺,他对我说,“遇见你是我这一生最缱倦的温柔。”
书上说,人的一生会遇见两个人,一个惊艳了岁月,一个温柔了时光。
就让向云书留在那一段年少初识情愁的年华里吧,给曾经的自己一个拥抱,那时候的她不知如何是好。
我说,“对不起,没有在我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你。”
他说,“念念,遇见我才是你最美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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