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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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手撕肉皮 求推荐票(第1页)

但是想做萨克斯的那个实验,高昂必须要对自己狠起来。

萨克斯当初做实验,步骤很简单,就是找一片绿叶子,一半在阳光下,一半遮起来。

过段时间之后,用碘蒸汽对这片叶子进行处理,就能很明显的观察到,阳光下的那半片叶子,呈现深蓝色;被遮住的那半片叶子,则没有什么变化。

碘蒸汽高昂没有,但是他有碘酒啊,这东西有同样的效果。

叶子他不用,他需要的是他的皮肤……也就是说,他需要从他的身体表面,割下来部分皮肤,一半暴露在阳光下,另一半遮住……(仅为小说创作需要,切勿模仿!

想到这里,高昂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尼玛,这是要从老夫身上割下来一块肉啊!”

到了这个地步,他有点迟疑了。

高昂不是一个见不得血的人,从小到大他也宰杀过不少动物。

什么鸡鸭鹅了,都是小意思,想当年他还亲手捅过一头野猪,还给它剥了皮。

可是想到要给自己来这么一下子,把当年剥野猪皮的狠劲用到自己身上,他还是有点犹豫。

毕竟这肉可是长在他身上的,疼的可是他自己啊。

“我呸,不就是一块肉么,人不狠站不稳,干了!”

咬咬牙,高昂从书桌里掏出了自己的那把瑞士军刀,当初为了装X,他还特意给这把刀开了锋,不说什么吹毛断发,想必从自己身上切下来一块肉还是绰绰有余的。

为了这个实验,他早就关闭了直播,也找齐了实验所用的道具。

现在缺的,就是他身上某个部位的一块肉,或者说是一块皮肤。

“割哪里呢,手臂还是大腿还是肚皮?”

拿着刀子,高昂在这几个部位比划来比划去,迟迟不敢下刀子。

思来想去,他决定从小手臂内侧割一块下来。

其实最好的部位应该是大腿内侧,那里血管少,肉还多,而且即使有伤口,也不容易被发现,不然到时候有人问起,他也不好解释。

可是考虑到一个问题,就是这两天他一直穿着裤子,大腿内侧并没有接受到光线,如果说他身体皮肤只是局部具有光合作用,他割了大腿内侧的肉,岂不是白割了?

小手臂就不一样了,大夏天的,他穿的是短袖,这个地方一直暴露在光线下,割这里是最合理的。

为了保证切割顺利,他拿出签字笔,在手臂内侧画了一个长方形区域,长4厘米,宽2厘米,这个面积大小,应该足够做实验了。

避开血管多的地方,高昂右手拿着瑞士军刀,在左手小手臂内侧,沿着画好的线条开始下刀。

冰凉的刀锋落在皮肤上,高昂清晰地看到皮肤周围的汗毛竖了起来。

“开弓没有回头箭,干!”

牙一咬,右手一用力,一股很明显的疼痛感从左手臂传到了大脑皮层。

人体自我保护机制立马做出了反应,他的右手立马停止了继续侵害自己身体的动作。

“嘶!”

高昂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强迫着自己的右手,继续发力,他能很清晰的感受到刀锋划过皮肤,割裂肌肉组织和皮下粘膜发出的撕裂声。

大脑皮层出来的疼痛信号越来越强烈,右手已经不可抑制的开始了抖动。

这不是紧张,也不是害怕,而是右手肌肉群面对两种矛盾信号产生的激烈碰撞。

一个信号是人体的自我保护信号,要求右手必须停止自我侵害的动作。

另一个信号是高昂通过大脑皮层下达的,必须继续行动的强制信号。

随着右手的抖动,瑞士军刀切割的线条逐渐变得不规则,好在大脑皮层最终还是抵御不了强制信号的压制,瑞士军刀还是一点一点的按照那个轮廓慢慢的划了下去。

由于高昂已经避开了毛细血管丰富的区域,所以流出的鲜血并不多,最多也就是把半张纸巾染红而已。

创口已经切割完毕,接下来还有一个步骤要做,就是把这块皮肉给撕下来。

高昂放下瑞士军刀,左手稍微用力握了一下,刚刚切开的创口就已经翻露出了一个可以下指甲的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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