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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筝不假思索:“我先吃!”
第一,她已经有些饿了;
第二,她不想和厉御风共进晚餐。
等厉御风一回来,她也有了赶紧拿东西走人的借口。
晚饭是厉御风交代过的,做的都是唐筝喜欢吃的菜,琳琅满目摆了一桌子。
唐筝拿起碗筷,囫囵吞枣似的填饱了肚子,然后放下了碗筷,坐在沙发上等人。
下午六点多钟,天已经彻底黑透了,才听到院子里响起厉御风的车声。
男人下了车,将车钥匙递给了江森,刚刚上了台阶,就看到唐筝从屋子里迎了出来:“你回来啦……”
深秋,她身上只穿了件大红色羊绒衫,搭配黑色牛仔裤。
羊绒衫里夹杂着亮丝,在昏暗的灯光下散发着光芒,像一簇小火苗——
对于夜旅人来说,有种极致的诱惑。
“没穿大衣就跑出来了,仔细冻着……”
厉御风一边说,一边伸手搂住她,和她一起进屋:“吃饭了吗?”
唐筝趁着他换鞋,拨开了他的手臂,站在他的对面,说:“我吃过了”
,顿了顿,又说:“我是来拿回项链的。”
厉御风换了拖鞋进门,道:“不急,先陪我吃了晚饭,然后我送你回去。”
唐筝:“可是我吃过了……”
“那就在旁边看着我吃!”
厉御风去洗了手,在餐厅里坐下来。
佣人已经把饭菜热好了,唐筝坐在桌边,双手托着下巴——
一副不耐烦,百无聊赖的样子。
厉御风拿起碗筷,边吃边道:“你这人做事情不靠谱儿,钟翊拢共就托你办这么一件事儿,你竟然也给忘了!”
唐筝白了他一眼:“食不言,寝不语!”
再说,要不是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得寸进尺,冒犯她,她也不至于心烦意乱,把项链给落下了——
他竟然还好意思说她!
厉御风嗤笑:“老太太论调,吃饭就不能说话了?”
他夹起一块蒸鱼,剔去鱼刺,淋上汤汁,伸长胳膊喂到她嘴边来:“尝尝看,这是厨师的拿手菜!”
唐筝扭头避开:“我吃过饭了。”
“但你没吃过这条鱼”
,厉御风说。
别的菜不清楚她吃了多少,但这条鱼肯定没有动过,上下两面都是完整的——
唐筝选择先吃,是权宜之计,但是没好意思动这唯一的一条鱼。
厉御风的筷子越发朝着她伸进,跟她讨价还价似的:“就尝一口!”
唐筝被劝动,伸嘴来吃。
鱼肉很嫩,汤汁鲜美。
厉御风笑,觉得她像只嗷嗷待哺的鸟儿。
他重新又夹了块:“再尝尝”
,见她不动,又说:“好事成双,再来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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