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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和伍不是很好么?并没有象我先前担心的那样,要在伍的面前象从前那样不顾后果的“年轻气盛”
一回。
我真地是使不上“年轻气盛”
。
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我被“年轻气盛”
给抛弃。
我变成了温和、谦让的老男人了。
当然,这不是因为我没有勇气,而是根本就没有机会建立这种勇气。
伍的男性魅力、理性与感性、他的艺术家的气质没能给我任何机会使用“年轻气盛”
。
如果在伍身上用“年轻气盛”
的话,那等于是将自已给赤身裸体地摊在公众之下,无耻、丑陋与下三滥是再也没法避免的了。
女人喜欢男人身上具有男性魅力,其实,男人也是喜欢同性的这种优点的。
欣赏优秀的品质是不分性别的。
我这样的还没有完全剔除青涩味道的男人,对于“男性魅力”
早就存有一种向往的心了。
只是苦于没有好学习并模仿的对象。
我小时候曾从我爸身上看到了一点男人的魅力——男人的魅力大都是男人身上所具有的优点。
我是这样理解魅力的。
但从伍身上,我觉得魅力远不仅只是如此。
()
男人的魅力更多的是一种长期的内在优秀的积淀,比如气质、风度、激|情、才华、修养、沉稳而不乏创造力……也就是说,比起我眼前的伍来说,我爸的那一点“魅力”
也太单薄了。
我一天比一天地欣赏和崇拜成熟而又有魅力的伍。
但还是隐隐约约有着一丝输掉之感,却并不明显。
我也逐渐从平日的每一个细节里看出柳迎风和伍的感情,已经超越了爱情。
伍的体内有一个肾是柳迎风的。
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我想,倘若两个人单纯的只有爱情,是做不到这样的大牺牲的。
是的,我已经认定了并接受了他们才是不可分割的一对儿的事实与现状。
我果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答应伍不在医院提柳迎风的事儿。
想想,这也未尝不好。
医院的确是处处给人以肮脏不堪、充满死亡气息的感觉。
即便是在大白天里,一个人走在幽长深远的廊道里,尽管已步入秋天,(不过是明间上进入而已,事实上天气还是夏天的气温)但大热天里,却感觉到浑身沁着湿气,而后身后传来一阵滴滴答答的脚步声,象死亡之钟正在进行倒记时一般,使人感到骇然。
我向来否认以白色代表纯洁之说法。
我倒认为,白色象征死亡倒更恰到好处。
医院四处的白壁、白色床单……便是一个实证。
总之,医院的气氛,使人感到呼吸短促,象得了忧郁症似的。
但我不否认,医院的气氛是一个最适合冷静思考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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