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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照片,又去看那段文字,越看脑子越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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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一切事儿,请去问章言女士吧……”
关于一切,这是什么话儿?柳迎风这句话多么充满悬念,不得不叫人产生联想呵。
想想,除了她的身体之外,我的确对她的一切均无从了解。
会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或隐秘的话呢?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在信里或那个分手的电话里?
细细想想,和柳迎风相处两年来。
这时间不算短。
我对她了解有多少,我也说不清楚。
我一向都觉得恋爱就是恋爱,爱的是对方的现在和将来,跟过去又有何干系?!
她的过去不是已经告诉我了么?包括她比我大六岁、曾经做过模特儿的职业、一次破碎的婚姻。
当然,现在又团圆了。
破碎了的东西,能够团圆,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够做到象雯所说的那样,失恋了还这样洒脱。
尽管洒脱是由许多个不眠之夜的痛苦换来的。
不洒脱点,死缠滥打的爱情有什么意义?!
难道非得象我妈那个样子,从楼顶往下跳拿自已的性命去讨那怎么也挽回不来的婚姻?
我得忘掉迎风。
是的,我如果无法做到,但至少也应当把和她在一起的日子藏在心底。
可是,就那么容易吗?这张纸条再一次勾起了我的思绪。
我抬头看太阳,七月中旬十一点多钟的太阳,跟十点钟的是多么的不相同,都红得透亮,仿佛由这边能看到那边了,液体状的,动荡不安。
一只长相精瘦的哈巴儿狗,不知由哪里冒出来,阔嘴唇,喘着粗气,吐着干燥的腥红的长舌,在我脚边围着我喝了一半的矿泉水水瓶边转着圈儿,蹭来蹭去,贼眉贼眼的。
我的眼睛有点近视,后来才注意到它的脖子上的套了一根跟它的毛色一样的铝制链锁。
链锁的断面处有明显的凸凹的痕迹。
好家伙,一看就是由哪里逃出来的。
它想喝水,倒也客客气气,知道怕个人,我把还剩下半瓶的矿泉水拿起来,亲自将水喂给它喝。
就半瓶儿水的功夫,我和这一只狗便有了点感情了。
但总还是不及养它的主人的感情深厚。
它的主人一喊它,它便摇着尾巴走了。
它的主人我认识,就是从前我和阿帆一起租的那套旧屋,我们对面的邻居。
她看上去老了少许,也许是一夜没睡好才引起的,暂时的。
四十多岁是一个悲哀,尤其是女人。
所以,处在这种年纪的女人,在各方面是马虎不得的,即使一根头发丝没梳理齐整,也能够藏纳老态的。
我想到了柳迎风,但我想象中的柳迎风若是在这个女人所处的这个年纪,是绝不会象这个样子的。
女人显然没认出我来,她眼里心里尽想着她的狗儿。
她见到它的狗儿,就象见到她的情人而非见到她的丈夫,满脸露出一副失而复得的惊喜。
房屋中介所的那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走出大门,看见我,友好的通报说有个女的好象是找我的,并说把我的手机号也给了她。
还问我那个女的有没有打过手机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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