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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玉将脚从水中抽离的时候,哗哗啦啦地溅起了不少小水珠,她仍旧垂着头。
太阳晒在她的脖子上,有着火辣辣的温度,景玉并没有涂防晒霜,被这么晒了一下,有一点点被炙烤的热。
但这些比不上她轻轻靠近克劳斯的脚。
大概因为人种和基因不同,克劳斯先生有着旺盛的金色毛发。
尽管做着体毛管理,但在他脱下的一些睡衣上,景玉仍旧能够发现淡淡的、金色的毛发。
克劳斯先生的脚很白,除却洗澡或游泳,他几乎不会穿能将脚趾露出来的鞋子。
男性的脚似乎并不能用漂亮来形容,只能说骨骼感很重,很大。
景玉尝试过穿他的鞋子,就像踩在小船里面,晃晃荡荡——这些并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当景玉用脚趾轻轻触碰克劳斯先生的脚掌时,她感觉到两人接触到的肌肤,好像有细小微弱的电流,噼里啪啦地闪耀着跳跃过去。
景玉的心脏跳动更厉害了。
她几乎无法控制心跳的频率,只能听到来来回回反复颤动。
将脚若无其事地移走,景玉盯着碧波荡漾的水面,若无其事地又补充一句:“就是这样,亲爱的克劳斯先生。”
脖子上的水已经被太阳晒干了。
泳池中的铂金包也终于被人捞起来,这种娇贵的皮质在水中泡了这么长时间,很明显受到严重的影响。
景玉只觉着可惜。
上一个被泡在雪水中报废的包并不是铂金包,而是一只classicflap。
克劳斯喜好滑雪,尤其是冬天时候,喜欢带着景玉往阿尔卑斯山脉去。
但景玉怕冷,她随身小包中塞满了暖宝宝贴和充电用的暖手蛋,还有嫌冷摘下来放进去的钻石项链。
克劳斯自己不小心掉雪坑中那次,其实是晚上,景玉也想着他一米九多的个子,那个积雪的深坑还没他个高——
当然,那时候景玉的第一反应,的的确确是先捞自己项链和包。
以至于旁边的人大声地用英文提醒她:“先拉人呀,你为什么要先找包?”
景玉确信那次克劳斯先生也听到了,当天晚上就被克劳斯先生按住光溜溜地教训一顿。
对方甚至还不悦地质问她。
“我和你的钻石项链掉雪里,你应该先救谁?”
“……”
“以后我和你的包同时掉水里,你先捞哪一个?”
景玉:“那得看是什么包。”
这个问题成功让她多挨了两下重的。
……
景玉现在已经想不太清楚自己当时的心路历程,大概率是财迷心窍。
唯一清晰可知的是,在刚才的泳池中,她的身体比大脑先做出反应。
她在昂贵的铂金包和克劳斯先生中选了后者。
其中原因,景玉不敢去深究。
阳光晒得发烫,刚刚触碰克劳斯先生的那只脚有一层温热的感触,景玉嗓子微妙地开始发干,她咳了一声,若无其事地仰脸。
今天的阳光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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