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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陆嫣被迫醒过来好几次。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沈括要选在这个时候。
他心里蓄积了饱满充沛的情绪,这些情绪,没有办法用言辞表达。
但是陆嫣感受到了,从他时而温柔时而【...】的【...】中,从他痴迷的眼神,从他每一寸【…】中,她都能感觉到。
沈括爱她到了极致。
他的【...】对于她而言,并不合适,前几次,陆嫣都快晕厥了。
不过沈括的优秀并不在于工作与学习,他的优秀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譬如这些事,每一次,他都有新的尝试和突破。
渐渐的,生活倒是异常地和谐了。
当陆嫣不再感觉到疼痛的时候,那种飘在云端的滋味,真是不足与外人道哉。
她重新开始认识沈括,认识他作为一个a到爆.炸的雄性生物,完完全全不同于过去的另一面。
那个年代流行一句老话叫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
但是陆嫣觉得这话不对,她就一小白,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去征服沈括,每次哭着喊着的人都是她。
沈括彻彻底底是把她给征服了,完全不留余地的...让她服气了。
所以那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这事潜移默化的影响,陆嫣对沈括的态度格外温顺。
连陆臻都时常揉着陆嫣的小脑袋,说她最近好像有点变了。
陆嫣娇小的身子本能地依偎在高大挺拔的沈括身侧,牵牵他,蹭蹭他,满眼似水柔情。
男人和女人天生如此契合,他们尤甚。
沈括越发疼她,疼得入骨入髓。
那段时间,空气里总是散发着无比甜蜜的玫红色泡泡。
生活与事业总是相辅相成,经历过这次危机之后,沈括的事业终于开始呈现次方型上涨的趋势。
连陆简这样的老派大资本都没能将他击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能够击败他。
*
后来沈括带陆嫣去海边旅行了一次,两个人宛如新婚蜜偶般,如胶似漆,惹人羡妒。
但是风平浪静的闲暇时光并没有持续太久,简瑶之死这件事,宛如乌云般积压在陆嫣的心头。
尤其是他们旅游回来之后,陆嫣和简瑶几次接触,她能够明显感觉到简瑶情绪不太好,易怒,脾气也坏了很多。
那天晚上几个兄弟一起聚餐吃饭,在饭桌上,因为简瑶不喜欢吃苦瓜,而陆臻将苦瓜夹在她的碗里,简瑶直接碗里的饭菜倒扣在桌上,完全不顾及陆臻的面子,冲他发了火——
“我说不吃就不吃,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陆臻的脸色是肉眼可见的尴尬,他拉拉简瑶的手,低声说:“行,咱不吃苦瓜,别吃的,服务员,重新拿一副碗筷来。”
简瑶心头压着一股子无名之火,无处发泄,所以拿着包起身离开了饭桌:“不吃了,走了。”
这世上还没人敢这样给陆臻甩脸子,除了陆嫣以外,众人都有些吃惊。
梁庭立刻缓和气氛,笑着对陆臻说:“把媳妇儿都宠出脾气来了,还是你行啊,陆臻。”
陆臻苦笑了一下:“她工作压力大。”
陆嫣和沈括对视了一眼,脸色都有些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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