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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郎——”
“想要尝尝是吧?”
苟超看他那副蠢蠢欲动地样子,就知道他忍耐不住。
举起还剩半勺的酒精,极为严肃的说道,
“要不是怕你感染,我也不会做这个。
不说三坛子酒就炼出这点,烈酒喝了本就伤身,还上头易误事。
这半勺你尝过之后,瓶子里的只能作药用,再不许偷喝。
要是喜欢烈酒,等你再回来,我给你蒸点三十度左右的,这个可不行。
不是吓唬你,这一瓶掫下去,胃都可能烧个窟窿。”
赵大郎常常会说些奇怪话,初相识那会儿,还会问问是个啥意思,相处久了,发觉他很不喜多解说,有时甚至解说后仍听不明白,这点张小四已经习惯。
但,听不懂怪词,不代表听不出好歹。
与他相处一年比其他人相处几年还要亲近自在,张小四可以确定,赵家大郎将是他这辈子最要好的异姓人,就跟读书人所说的“千金易得,知音难求”
一样,赵大郎就是自己的知音。
接过木匕,深深地嗅了一下,张小四绝口不提此物的贵重、难得,自己万分感谢这些客套话。
他觉得,有些情意只有记在心中,日后成倍地去还,才不显廉价,不被糟蹋。
“大郎,俺就是好奇它的味道。
这回喝了,再没下次。”
豪迈地将酒液往嘴里一倒,还想再承诺一番,脱口而出地却是一连串地,
“咳咳咳咳咳咳”
苟超见他说得郑重,正觉欣慰,结果,半勺子酒精下去,呛的他差点没把肺咳出来,顿感乐不可支。
“厉害,咳咳,厉害!
咳,五脏六腑如同火烧一般。”
“大郎,蛇肉炖好了吧,能熄火不?”
韩阿婆节省惯了,自来赵家,见动不动就要熬上半个多时辰地肉汤(←每周二蛋放假回来,都做一次大骨汤补钙),最近更是没完没了地煮酒,眼看一垛柴禾就要见底,真是心疼地不得了。
“好啦,好啦!”
一条二尺多长的小蛇也没多少肉,苟超拿碗连汤带水地盛了两块肉递给张小四,说道,
“呐,尝尝鲜吧。
家里现在人多,剩下的得留着。”
趁着釜底还有些余火,往汤里添了好多预备地叶子菜,苟超转身进了厨房,提出一个酒坛子并一双木拖鞋来。
“巧妇还难为无米之炊,啥食材没有,我一大老爷们儿更做不出个四五六来。
这半坛子酒是先前实验的半成品,能有个二三十度,你拿回去与兄长们喝吧。”
看看天色,拍拍张小四的肩膀,干脆出口撵人,
“天都黑了,我还得去地里验收记工,就不留你了。
你那伤脚不宜穿袜子,趿啦木屐回去吧。”
别离宴没吃成,践行酒抱个满怀。
张小四看着赵家大郎匆忙赶去田里地背影,出了好一会儿神,才告别二蛋与韩阿婆,往家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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