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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行,哪有请你吃饭,还让你拿东西的,这兔子,你留着以后吃,我很快就回来。”
周水莲拉开门,就往外走。
“莲姨,那我不吃了。”
陈旭辉作势,抱起背篓,也往外走去。
“你这孩子。”
周水莲拦住了陈旭辉,看着他一脸坚决的表情,最后败下阵来,无奈的说道:“那就听你的,下次,莲姨再给你做好吃的。”
陈旭辉这才收住脚步,放下手中的背篓,从里面拎出来一只兔子。
“娘,我来杀兔子,你先把米饭蒸上。”
木秀抿起来袖子,就去接陈旭辉手上的兔子。
“还是我来杀吧。”
陈旭辉诧异的看了一眼木秀,她看起来那样的单薄弱小,竟然还敢杀兔子。
“那行,陈大哥,我去洗葱蒜。”
木秀准备做她最拿手的仔姜兔。
“这条蛇一并做了吧。”
陈旭辉又取出蛇。
蛇肉是不可多得的食材,这在现代,一盘蛇肉也是价格不菲,只是眼下,就算有人捉到蛇,也没几个人会做,大都是放水里煮了吃或者烤着吃,那味道,并不是很好吃。
“陈大哥,都已经拿了你的兔子了,蛇就不要了,留着你自己吃吧。”
木秀不好意思的说道。
“这东西我都吃腻了。”
“......”
木秀一阵无语。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拿出去卖了呢?”
“我这样子,谁敢找我啊。”
陈旭辉的语气中带着些许自嘲。
陈旭辉也想用打到的猎物换钱,可是,他带着东西去了一次县城,就打消了主意,因为他脸上的伤疤骇人,让他平添了几分狰狞,人们见到他就远远的避开。
再加上本来卖东西就是见不得光的事情,他这幅模样,想在陌生的地方卖出去猎物,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后来,陈旭辉打到的猎物都干脆自己吃掉,只是暗暗的把皮毛之类的,全部剥下来收藏好,他听人说过,以前那些有钱人都爱动物的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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