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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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进化的大圣(第1页)

大圣?

这只四脚兽是大圣?

林曦简直快把自己的眼睛瞪出来!

她熟悉的大圣有两只毛茸茸的猫耳朵,黄色兽眸中有对月牙的瞳孔,脾气大,心眼小,调皮得很,水灵灵的眼睛忽闪忽闪,机灵又可爱!

可现在这只……

尼玛!

不该叫进化,都称得上变异了!

摩萨耶式的微笑,体型是原来的五倍,总是竖立的长耳朵不见了,尾巴短了一截,雪白色被毛变得又厚又长,“喵喵”

变成“汪汪”

,也就眉心那簇墨色绒毛,让林曦找回些微熟悉感。

“大…圣…?”

林曦不确定的招呼道。

“汪汪!”

那只四脚兽果然欢快跑过来,围在林曦脚边不停打转。

林曦蹲下身,食指轻轻抚摸它那团墨色绒毛,熟悉的触感传来,果然是大圣!

“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诧异过后,林曦好奇的在大圣身上不停抚摸,耳朵短了,但皮毛比以往软和不少,尾巴也短了,不过跟以前一样,高兴时摇得特别欢快。

“汪汪……”

大圣前肢直立,后肢弯曲屁股着地,乖巧的跪坐在林曦面前,眸中有相同的困惑。

“它这样是因为吸收了些许火种之力。”

巫轻咳两声,解释道。

“野兽也能觉醒图腾之力?”

林曦诧异道。

这些年她起早贪黑,刻苦学习,早不是当初的异世小白,她从未听过,野兽还能这样变异!

“火种之力是世上最神秘的力量。

即使那些存在悠久的部落,也无法解释清楚火种的由来。

传闻,火种是始巫的力量,人族通过火种获取力量才得以跟兽类抗衡。”

巫缓缓说道。

“也就是说,理论上,只有我们人类才能使用火种之力?”

林曦若有所思的问道。

“准确说,是得到始巫认可的生灵,才有机会获得火种之力。”

巫纠正道。

大圣以前是一只普通的咕咕兽,成长过程并无特殊,没什么跟其他兽类不同,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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