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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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莺歌的回忆 初遇(第2页)

“我是星无痕,你愿意跟我走吗?”

说自己叫星无痕的银发男孩继续歪着头看着跪坐在地上的莺歌。

“嗯。”

爹爹死了,天大地大莺歌再也没有人能一口。

星无痕的一句“你愿意跟我走吗”

,好似一缕最温暖的阳光照入她的心田,从那一刻起,她决定一辈子都不会松开这双牵着自己的小手。

是的,当她点头答应后,星无痕便伸出了自己的小手,莺歌迟疑了一会,最终还是将自己脏兮兮,瘦骨嶙峋的小手轻轻放到了他的手里,并用劲全身力气紧紧握住,虽然,她已经饿的没什么力气了。

心里的紧张与难过宣泄出来后,莺歌突然放松下来,整个人一点力气也用不上地晕倒过去。

晕倒前,她彷佛听见星无痕说,“以后你就叫莺歌吧。”

她有名字了,而且名字还很好听,她叫莺歌。

晕倒前,她因自己有了名字,心里变得甜蜜蜜的。

后来,莺歌便随着星无涯回了北极星宫,成了他的贴身婢女。

她原本是一个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懂,又瘦又脏的穷家女,可是自从跟着星无涯回去后,她不仅能吃饱饭,穿暖衣,居然还能识字,学艺。

她本以为自己只是遇到了一个普通的贵人,哪知,却是一个像神仙一样的人物,而且还是神仙里面身份最高的人。

进了北极星宫后,莺歌才知道,这个隐秘在雪山之中的宫殿,便是她在山下时,听村里的老人时常提起的仙境,而他们就是住在仙境里的神仙。

北极星宫里的人其实也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神仙,他们只是比一般人活的久了许多,据说一般寿命都在一千岁以上,然后掌握了普通人不知道的一些幻术。

而这些幻术在世人眼里,就成了仙法。

最厉害的还是她家公子星无痕。

至从星无痕带她回来后,便宣布她是他的贴身侍婢,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星宫里所有人见到星无痕都是唤他宫主,但是星无痕让莺歌不用这样,唤他公子即可。

星无痕是北极星宫的宫主,掌握知未来,晓过去的能力。

他们初次见面时,她以为他们两差不多大,其实那时星无痕已经有一百岁了。

她是他的贴身侍婢,除了服饰他的饮食起居外,便再也没有其他事情。

空闲时,星无痕问她想做什么,她说想识字,于是星无痕便特意安排了老师,准备教导莺歌识字。

星无痕说,莺歌,在这里,你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你不用考虑太多,想做什么便去做,想怎么生活,便怎么生活。

如何快乐,如何来便是了。

莺歌想学舞蹈,于是星无痕便特意安排人教她舞蹈。

莺歌想学音律,便有音律老师过来指导。

她想学幻术,星无痕又特意指派了老师过来教导她幻术。

莺歌刚来时还时刻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要忘记了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是一个贫家女的身份。

可是后来,她渐渐地忘记了,她享受着贵族女子一样的教育与待遇,她的人变得漂亮了,而且越来越漂亮。

她不在像刚来时那样哭泣,她开始笑,而且笑容一天明亮。

她开始明白道理,知道了许多知识,不再是刚来时那个什么也不懂的笨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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