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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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不舍(第2页)

你知道吗?许多古曼童离开人世,只能变成一块石头或是臭泥巴。

我是因为修行好,所以才会变成水晶石。

妈妈,你不要难过啊,你该为我感到高兴啊!”

古曼童说的没错,我的确要为他高兴。

毕竟,水晶石是一块非常美丽的石头。

“妈妈,我会变成圆圆的水晶,你将我藏在池塘里的荷花庚下,再过十天,我就会变成更加漂亮的毛毛虫水晶,小小的,很好看呢!

你如果喜欢我,就请将它挂在你的脖子上,做一个漂亮的项链挂件。

虽然我不能说话,但我会有感知。

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了,我会很高兴。

我哽咽地点点头,他的话,我当然会一一地照着做。

他是我的孩子,在我心里,我将他和萝卜一样地疼。

最近这一二年,我拍戏赚了一些钱。

我买了一个大房子。

买房子时,程洋说他有钱,但我不想要他的钱。

在老家,我给母亲和弟弟一大笔钱,让母亲安心地养老,让弟弟安心地读书。

既然有钱,我就会毫不吝啬地过豪华富足的生活,我要买好房买好车。

没错,我就是一个世俗的女人。

既然有钱,为什么不让自己的日子过舒坦一点呢?何况,我这些钱都是我辛辛苦苦拍戏赚来的,一点儿也不脏。

程洋见说不动我,反而很赞叹我。

她说我是一个不同凡响的女人,很特别。

他说他一开始就没有看错我。

他说他知道我会有今天。

我就笑:“程洋,你就别拍马屁了!

我可还记得,当初你是怎样羞辱我的!”

但是,必须公正地说,我这一路走来,的确也少不了他的陪伴。

在我看来,他是比人还要可靠的伴侣。

既然认定了他,我当然不想有什么改变。

他听了,并不反驳我,反而更加真诚地对我笑道:“王静雅,没错,当初你那狼狈样儿,我可都还记得呢!

我最喜欢的,还是你和我吵嘴,想来,那样的日子才最有趣。”

我靠着自己的力量买下了市中心的这套别墅,因为拍戏忙碌,别墅的里外装修都是程洋。

我信任他的品味,因为受过良好的教育,他的鉴赏力比我好上许多。

说起来,我出席酒会宴会穿的服装,都是程洋帮我搭配的。

当我还是一个小模特时,因为没钱,我通常都是胡乱穿衣服,怎么花哨怎么来,什么红的配绿的,紫的配红的,穿着打扮那叫一个触目惊心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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