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一十四章 一个人换两个狗牌(第2页)

江明朗也没有什么办法,距离太远了,想要支援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支援过来的。

现在只能看走黯发挥了。

十几秒之后,江明朗他们两个就听到从月台那边传过来的枪声。

又过了两秒,走黯震惊又无奈的声音响起:“卧槽!

好铲!

半路给我顶飞起来了,这可是跟你学的啊!

明朗!”

江明朗没心思跟他开玩笑,反问道:“跪了?”

“嗯,跪了!

不过我也换掉了一个,要不是后面那个把我给铲飞了,说不定我还能活下来呢!

位置就在第二节车厢里面,不过等你们过去好像有些晚了。”

走黯看着江明朗的屏幕说话道。

江明朗两人现在的位置是在黑马楼附近,距离走黯死掉的位置中间只有一段空地和两个厂房。

而且关键的是,江明朗明白,现在他们还不知道自己两个人的位置,就算是能稍微计算好,但是肯定不会知道那么精确。

而在刚才的战斗中,他们肯定没什么时间拿走黯和南河两个都狗牌,江明朗不相信他们会有这么大的魄力,不捡狗牌直接跑路。

一个人,换两个狗牌,怎么看,怎么赚。

现在虽然说是决赛,但也只是第一局,还没有到局势明朗的地步,也就是说,前面优势最重要。

按照现在的局势来看,COG挂掉了三个人,VG挂掉屁四个人。

然后VG的四个狗牌,江明朗只捡到了一个。

反观COG的狗牌,VG他们有机会全都拿走,他们凭什么不拿?

要知道现在可还是第一条命的时候,早过一小会儿,VG挂掉的四个人就会陆续的复活,人数差也会慢慢拉平。

所以,江明朗不怕他会跑掉。

事实也确实如江明朗想的那样,在南河挂掉的地方,江明朗距离老远就看到正在捡尸体的那最后一名VG的选手。

没有犹豫,手里的AKM,直接夺走了这名玩家的小命。

不过有些可惜,没有掉碎片。

“捡东西,现在时间刚到五分钟,他们复活也不会赶这么快,先把狗牌和枪捡走,别的等等有机会再说!”

听到击杀提示和那人死后的惨叫,江明朗对七月说道,同时自己也跟着去舔了一波尸体。

其实几人包里也没有什么s值钱的东西,刚开始就打架,VG他们还没什么机会搜东西,时间都用来赶路了。

捡枪的原因除了枪械贵之外,那就是在除了实验室以为,别的地图里复活过后的save手里的枪基本上都很垃圾,是需要捡回来自己之前的枪的。

这也是江明朗他们看这么多比赛之后找到的小技巧,是别的队伍率先开发出来的。

就算拿不了,也要把枪给藏到别的地点去,让对面复活之后没有好武器,可谓是十分狠毒。

而VG的这几把枪械,也是把江明朗手里的M1A装高倍镜需要的东西给补齐了,还多了几个配件,也算是物尽其用。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婚色撩人:陆总别乱来

婚色撩人:陆总别乱来

二十岁的那一年,纪司嘉告诉林惜别怕,我会等你。往后的五年,她在那暗无天日的牢笼里面数着日子过去,他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二十五岁的那一年,她从狱中出来,迎接她的却是纪司嘉和别的女人在床上翻云覆雨。五年前告诉她会等她的纪司嘉在五年后将她踩到地狱里面去,生不如死直到那个男人在那黑暗的包厢里面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教她一巴掌一巴掌地还回去。如果说纪司嘉是毁掉她人生的人,那么陆言深,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人。那么,陆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了。...

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

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

温酒消失了三十七年,带着一身超能力回归。但却意外穿到被抛弃的假千金身上。抛弃?巧了,她刚好可以回去找亲大哥。只不过,大哥好像没拿她当妹妹,侄子也没拿她当小姑姑,侄孙更没拿她当小姑奶奶——年过花甲的大哥小酒窝,大哥给你买了棉花糖。已是中年的侄子小姑姑,今天轮到我接你放学。正值少年的侄孙小姑奶奶,早恋是不对的!温酒???那个,听我狡辩一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中老年人了!被当成宝宝的温酒很苦恼,只能转移注意力,认认真真的捂马甲,提升超能力,但是突然冒出来要她继承家产的假千金外公是怎么回事?首富外公乖孙女,有空回家继承一下家产吗?温酒???当事人表示自己是个有超能力的人了,不需要有钞能力。而且,她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温酒魂穿后超能力不太稳定,研究显示需要接近好看的人,哄他开心,越开心就越稳。温酒…不太靠谱的样子。长了一副好皮囊的纪羡言成了被选中的猎物,从此以后,他的心理活动变成了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是不是喜欢我?她一定是喜欢我!某天,伪暴躁少年堵住温酒的去路,耳根泛着红烦死了,我同意你的追求。温酒???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当你小姑奶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假千金被迫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二度婚宠厉太太我们复婚吧

二度婚宠厉太太我们复婚吧

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是玲歌精心创作的仙侠修真,长风文学网实时更新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评论,并不代表长风文学网赞同或者支持减肥后,前夫找我求复婚!读者的观点。...

喜欢到离经叛道

喜欢到离经叛道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

公子无齿:诱捕爬墙小娘子

公子无齿:诱捕爬墙小娘子

这里有点小吃饱的某人按了按她的胸,初七炸毛小你妹!你喝我的血吃我的肉,还挑三拣四!我没吃你的肉,我吃的是你。君不见邪邪一笑,再次把她抓进怀里这个女人是他的药引,于是他要每天喝一次她的血再顺便吃她一次。详细介绍...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