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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
这一位,是沈飞初中同学,以前上学那会儿瘦的跟豆芽菜似的,现如今脑满肠肥,一看就是营养过剩又长期缺乏运动。
上学那会儿这孙子仗着自己老爹在外面坑蒙拐骗糊弄来的钱,拉起了一支队伍,在学校里横行霸道,没少欺负人。
沈飞作为他的班长,更是他主要攻击目标。
现如今估计混的也不错,脖子上戴着两三斤的大金链子,手上戴着大金戒指,再加上那圆滚滚的肚皮,一看就是个土大款。
大冷天就穿了一个小背心儿,生怕别人看不到他那一肚子赘肉。
王朝斜着眼儿瞅了沈飞半晌,总算认出他来,憋着嘴说:“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大班长啊,你不是考上那什么名牌大学了么,怎么不老实上课,跑家来了?被学校给开除了?”
沈飞翻翻白眼,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古人诚不欺我。
“学校放假了,回家看看。”
随便应付一句,继续对付手里的鱿鱼,味道还真不错。
难怪大家明知道油炸食品不好,还是忌不住嘴。
王朝身边的女人突然插嘴道:“朝朝,这就是你跟我说的那个捡菜叶子熬粥喝的穷小子?看着不像啊,瞧人家身上穿的,这一身儿下来怕得有好几千吧。”
这个女人凭着如此庸俗不堪的举止能傍上王朝,眼力劲儿还是有的,起初没怎么在意,这时候细看两眼,就看出了一些东西。
沈飞身上穿的算不上什么名牌,但的确价格不菲,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收入只有两三千的小县城来说,这身衣服就比较上档次了。
王朝狐疑的打量了沈飞一眼,越看越是不爽,沈飞这阵子没少锻炼,身材壮实起来,形体修长,穿着也得体,同样的年纪,人家看起来跟中学生差不多,小脸儿白的跟扑了粉似的,自己倒好,蹉跎的像一位饱经风霜的大爷。
差不多就是40岁的老郭VS40岁的林志颖。
让人心碎的差距。
尤其是身旁的女人那快要滴出春水儿的双眸,更撩拨着他那看着粗犷,其实很脆弱的小神经。
当即就嗤笑道:“什么衣服这么贵,高仿的吧?”
沈飞自然不会跟他一般见识,耸耸肩说:“地摊儿上淘的。”
事实上如何,明眼人一看就知,不过碰上两个眼睛长在后脑勺的,也没辙。
听到这个说法,那女人果然对他失去兴趣。
王朝自信心重新膨胀起来,笑着说:“好久没见你小子了,别说,还挺想得慌,今儿这顿我请了,你敞开了吃。”
沈飞眼睛一亮,穷孩子嘛,能省则省,习惯了,当即连连点头,笑道:“成啊,再给我来十串。”
然后就在那女人赤果果的鄙视下,把刚煎好的接过来继续吃,一点儿都不跟人家客气。
“农民!”
女人嘴里嘟囔了一句,干脆把头转了过去,来个眼不见为净。
沈飞则恬不知耻的跟王朝聊了起来:“王朝,你小子行啊,这么快就当大老板了,脖子上那金链子不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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