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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公,你不会是在笑我吧。”
李治发出怀疑。
“怎么可能!”
“殿下,你瞧瞧他那个小胆子,他连我都打不过,怎么敢质疑你。”
杨金金翘着个腿,脚丫子还晃来晃去的,就在沈安的眼前。
她脚上穿的是大唐流行的乌皮靴,从脚到脚腕都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完全暴露不出任何多余的肌肤。
不过,即便如此,到目前为止,沈安也从没见过有哪个大唐女子会做这样的动作。
实在是太不雅观了!
再去看李治的反应,沈安却发现,与之前几次不同,这一次,李治的表情居然没有什么变化。
要知道,以前李治对金金可不是这样的态度,那个时候,他对杨金金的各种粗野做派是相当反感的。
这一回是怎么了?
难道他没看到那只在他眼前不停晃荡的脚丫子吗?
还是说,他对金金也是习惯成自然,无所谓了。
“金金,这你可就误会了,据我所知,以沈公的能力,绝对不会吵不过你,他只是让着你罢了。”
“你不要得了好处,还不以为然。”
“就他?”
不屑的眼神投过来,金金将某人从上大小的打量了这么一番,从鼻孔里哼出了一口气。
沈安不置可否,对她的挑衅表示绝对不上钩。
他现在也看出来了,相比其他人,杨金金是很想找茬的,上一次,她被他弄哭了,后来不知道有多么的懊丧。
这一路上,她一直都在找寻机会,想把这个面子找回来,也让沈安好好的哭一哭鼻子。
哪成想,沈安对此早就有预料,不管到哪里,他都和杨金金保持着距离,坚决不给她机会。
于是,金金是憋了一肚子的气,没有地方出,现在一看到李治,登时就来了精神。
既然以她自己的能力,逮不到他的错漏,那就依靠李治。
不管怎么说,沈安还是惧怕李治的。
他总有办法对付他。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想法,即便是对李治很不屑,金金仍然容忍了下来。
这都是为了日后的合作,从李治的眼神中,金金就能看出,他已经领悟到了合作的重要价值。
车子走了一段时间,他们终于抵达了道术坊,沈安他们还未下车,就已经感受到了这里扑面而来的热闹氛围。
各色人等穿行不息,有高鼻梁、深眼窝的,也有一把火红连胡须的,有骑着高头大马,从街巷之中翩然而过的。
也有牵着骆驼,载着丰富货品,慢慢行路的。
人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昂扬的表情,大唐的一切都让他们感到满意,兴奋。
这便是一个强盛的王朝,在它的兴盛期,应该有的景象。
沈安望着眼前的一切,忽然生出一种今夕是何夕的悲壮之感。
这般繁荣富庶,怪不得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人人都会对大唐心向往之。
严格说来,道术坊还是他来到洛阳之后见识的第一个热闹拥挤的所在。
热闹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和道术坊本来的基础条件有关。
与其他里坊不同,道术坊毗邻皇城,却又不是挨得很近,这一切都是因为洛水穿城而过。
也就是说,虽然道术坊是皇城以西的第一列里坊,但是也和皇城有一水之隔。
沈安他们出城,还是经过了皇城之前的三座便桥,才到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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