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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匪帮孟晚秋沈文韬我男人(第1页)

大邺民间有四个字广为流传——萧氏沈家。

这意思是萧氏的天下,沈家做主,这绝非夸张,只因沈家首辅大人沈旷。

沈大人十九岁状元及第,曾经有也因长得太过漂亮,被朝臣认作绣花枕头。

直到二十岁那年出征北漠,马上英姿飒飒,让骁勇善战的北漠人第一次吃了大败仗,从此再无人笑沈大人的白脸。

就连北漠公主见了马上的沈大人也是一见倾心,北漠大汗亲自上殿求亲,并签订停战书,换了两国十数年的和平。

沈大人儒将之名传开,是真真正正地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九州,后来又有从王之功。

没有首辅沈旷,就没有如今的大邺,这句话沈大人从未说过,但是满天下无人不认。

所以当百姓看到一辆马车扬着尘沙而来,上头灯笼上一个“沈”

字时,无不纷纷退让两旁。

马车一路前行,辗过上京街头足够吸引目光,无论是贩夫还是走卒,他们心中对沈府都还是敬重的。

马车停在一处挂着彩色灯笼的酒楼前,里头跳出来一个蓝衣罗裙,梳了留仙发髻,模样娇俏的姑娘,仰着脖子望着那酒楼门扉,“杏花楼。”

那女子慢悠悠地读出来。

“会不会搞错了,我觉得我们应该去南风馆。”

她转过头问旁边一个小厮,“我相公比较喜欢男人。”

这女子当然是是孟晚秋,她觉得身上的衣服难受得很,可是沈殷殷非说若不这么穿出去就是丢了沈府的脸面,偏偏整个沈家,孟晚秋就对这个小姑子还有点好感,只得依了她,可总觉得束手束脚。

那小厮看了站着都东倒西歪的少奶奶,脸有些僵硬,只垂首道,“少夫人,府上的人打探过了,的确是这里。”

他抬头看了看孟晚秋一脸不相信的样子,慢吞吞又道,“这里还有两个清秀的小厮,不是吗?”

“哦,原来如此,看来那些野料还是很具有真实性的嘛,进去吧。”

孟晚秋说完抬脚便往里头走,她走路的姿势很独特,那种特属于女痞子的步调,旁人学都学不来,若是从前还好,今日穿得尤其淑女,这模样怎么看怎么怪。

像这种地方多的是人,男人和妓女这样完美的搭配自生成了一股快乐的气氛,硝烟弥漫的空气中充满了欢笑声和淫荡的呻吟声。

可方才的欢乐,随着一个穿着端庄带了三个随从的妇人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戛然而止。

老鸨以为砸场子的来了,笑着迎上来,一甩帕子,香风扑鼻,“哟,姑娘是来找谁的啊?”

孟晚秋闻着那一股子脂粉味儿,嫌恶地拿手扑开,她最烦的便是这样的味道,偏了半边头问道,“沈三郎呢?他奶奶让他回去吃饭了。”

杏花楼曾也有一二个泼妇来这里挑事的,可都是一哭二闹三打花娘,像这样不吵不闹正儿八经让爷们儿回去吃饭的,孟晚秋是头一个,老鸨脸色愣了愣,“哪个沈三郎?”

“就是最出名的那个,沈文韬。”

她的话一出口,自己不觉得有什么,周围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压低了的对话声像蚊子一样“嗡嗡”

不绝。

“这就是沈家新娶的三少奶奶,看起来还是挺漂亮的嘛。”

“漂亮有什么用?嫁给那种人,这辈子算是毁了。”

“嗨,她嫁给沈家还能为了什么?有银子不就好了吗?听说脑子还不好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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