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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没有怕什么,以后补上就是了。”
曹操倒是很洒脱的笑道。
“依我看啊,明曦你直接写两幅字送给昂儿和婉儿,也就是了,哈哈哈哈。”
只听门外一个爽朗的笑声道,原来是袁绍驾到。
袁绍和曹操的关系更是深厚,因此见了丁氏和卞氏也只是拱拱手,又摸了摸两个小孩子的头,这才在一旁就坐。
“你说是不是啊孟德?”
“哈哈,本初兄说的是啊。”
曹操也大笑道,“怎么样明曦?”
“哈哈,好,只要孟德兄不嫌礼物简陋也就是了。”
高夜笑道。
“那一日在醉满楼,明曦你一幅字价值千金,如今更是名满京城。
你的一幅字不知多少人想要,可算不得简陋。”
袁绍大笑道。
“本初兄说的有理,哈哈。”
曹操也笑道,“来人,上纸笔。”
高夜拿起了笔,闭目沉思了一会儿,便提笔写道:“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这本是颜真卿所做的劝学诗,如今高夜用着颜真卿所创的字体,写着颜真卿的诗,却从未提半句有关颜真卿的话语,也不知道颜真卿若是有知,会不会抛了高夜祖坟。
曹操在一旁观看,不由得点起来头来,就连袁绍也频频点头。
他累世大族,自然不是目不识丁的莽夫,相反,他的文采虽然不比曹操,但也不输于一般士子。
在看到高夜这首劝学诗,不禁大是赞叹道:“好,好一个白首方悔读书迟!
明曦果然好文采!”
高夜淡淡一笑,把落款提好,轻轻的吹了吹,让墨迹快些干掉,才递给了曹昂,道:“这幅字便送与你,只盼你好好读书,将来也可成为国家栋梁。”
曹昂接过这幅字,自然是大礼拜谢,仔细收好了这幅字,至于给曹婉,高夜也不知道能写点什么比较应景,还只是个小姑娘,好像写什么都不太对。
高夜想了许久,还是长叹一口气,把自己随身的玉佩摘了下来,送给了曹婉。
这一枚玉佩是今日上朝时,为了应景而佩戴的,自然不是他师父留给他的那一枚,那一枚打死高夜他都不敢给其他人。
当然这一枚玉佩自然也是价值不菲,乃是上好的和田玉,丁夫人出身名门,自然不会不识,曹婉接过了玉佩更是欢天喜地。
一个八岁大的孩子,收到礼物就很好了,还会在乎礼物有多值钱么?
几个人有欢谈了一阵,下人来报,说是许攸大人来了,曹操这才让丁氏、卞氏和两个孩子一起退下。
待得许攸进来,三人更是一起站起来,相互施礼,这才又分主宾落座,一时间聊了个不亦乐乎。
尤其是袁绍,他的形象已经完全突破了高夜的想像。
不但说话引经据典,很有水平,整个人的气势也是如同高山一般,凝重而巍峨。
再加上他长的本来就帅,举手投足间尽是贵族本色。
再看曹操,长的本就黑,面相也一般,身高又不高,气势更是难比袁绍,也难怪后来诸多英雄率先投靠了袁绍,也不尽然是因为他袁本初四世三公的显赫家世,他袁绍本人本就很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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