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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莺没有回头,她握着赵歌的手,一番的意味深长,“终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他的仇人。”
这便是以后,他们之间唯一的关系。
……
黯然离开,对于我所知晓的一切,是怎么也消化不全。
说起来,万华是无辜的,可叶莺没了生父,又何尝不无奈呢。
真是难解难分。
回去同言悔说了一应的事,他听说是王万贯害死叶伯后,不禁面色困惑,却没有多作一词,看上去有些奇怪,我问过他几句,他却说没什么,便也作罢。
而后,我俩就轮流地守着王万华,生怕这小子突然给自己一个了断。
毕竟,我实在不怀疑他存着那寻死的心。
而在守着他时,我犹豫再三,终是执笔写下一封寄往锦官城的书信。
如今,叶莺那边已是一条死路,唯有放希望于千织身上了。
也许这很莫名。
但我总觉得她是能拯救王万华的那个人。
当然,我还在信中嘱咐她,记得替我捎带些物件儿过来。
毕竟是久住王城了,一些重要的东西,还是带来的好。
比如我从木屋中特意挑选出的好些本武功秘籍。
又比如,言悔曾经送我的纸折花。
之类的……各色之物。
令人惊奇的是,很快我就收到了千织的回信,而送信的不是人,不是鸽子,竟是一只海东青。
巧的是。
那是我曾匆匆瞥过一眼的大鸟。
之所以记得,是因为这只鹰实在漂亮,那丰满的羽翼,凌厉的赤色鹰眸,以及右眼上的那道伤疤,都亦如那日。
那日的行刑场。
【作者题外话】:我:诶嘿,我读者在开楼论剧情,一个一个的神算子。
闺密:你的剧情,需要算吗。
我:……
也是,俺是走日常撩妹的人。
恩,撩妹的本少爷正在毕业典礼上吭哧吭哧地更新。
至此以后,再见了,我的学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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