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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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下回忆(第1页)

吃完饭后,迟纵拉着林厌径直去了隔壁街的商场——林溪月的生日快要到了,他却还不知道应该送些什么,打算让身为那人兄长的林厌参谋参谋。

两人虽为“朋友”

,但大多数的时间里,都有各自需要忙碌的事情……林厌距离毕业还有半年时间,在这之后,他离林家给出的承诺只剩下两年半,只要熬过了这最后的日子……他就自由了。

换句话说,他与迟纵相处的时光,也只剩下这六个月而已。

会舍不得吗?

悄悄用余光瞥向与自己差不多高的少年,路灯的光影为那精致的五官渡上一层暖黄的金边,他正在为礼物的问题发愁,帅气的剑眉罕见的皱了起来,微微翘起的嘴唇带着几抹稚气。

内心不自觉便有了答案,林厌微不可闻的叹息一声,有些无奈,也有些悲凉。

离开林家之后,再见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那时候的迟纵也应该成为合格的继承人了吧?凡事都写在脸上的天真的家伙,不可能支撑起那样庞大的家族……所以就算那时再见,也不再会是眼前这个少年了。

这么想想倒还真有些惋惜……可人生只能有一次放纵,出生在这样的家族,成长是必然的,如果到时对方还记得自己……林厌想,应当会相视一笑吧?

那样就够了——至于更多的,他没想过,也不敢想。

多愁善感到底不是他的性格。

在重新迈入灯光下的时候,林厌眼中的哀愁尽数散去了,只留下一片清明。

摸了摸被风吹得有些发干的眼角,他轻轻咳了一声:“林溪月喜欢收藏玉器……你待会可以去看看。”

看着迟纵顿时舒展开来的眉心和笑容,林厌的心情也跟着好上了一些,他跟在少年小跑一般的步伐后面,悄悄松了口气。

最终一直挑到商场临近打样,迟少爷终于定下了一枚玉扳指——却又在尺寸上犯了难。

他是属于骨架较大的类型,不同于林溪月那双秀气弹奏钢琴的手,正纠结着,不知怎么瞥过了林厌随意敲击着橱窗的手指,顿时眼前一亮。

林厌正望着柜子里的东西发呆,猝不及防间手指被人攥住,对方的掌心很热,像是刚抓了一把火……他下意识想抽挥手,这时,一个温热的硬物套进了他的指间。

那个瞬间,林厌连呼吸都停了一瞬,擂鼓一般的心跳击打着耳膜震颤,手掌因激动而有些发抖,由于被抓得很紧的关系,迟纵并未发现——他将扳指来回**了几下,“果然大了……再帮我换个小一号的吧!”

接着将换来的扳指重新套上……先前那个已经被少年把玩了一会儿,白玉染上了人的体温,可新的这个刚从橱柜取出,冰凉的触感让林厌狠狠一抖,顿时清醒了不少。

逐渐平复下来的心跳中,他垂下眼,只觉得胸口空荡荡的,飕飕渗着风,密密麻麻的有些酸痛,

“哎,这个不错……”

少年咋咋呼呼的声音响起在耳畔,莫名有些遥远:“林哥我记得你是画画的吧?手跟溪月差不多漂亮……你能戴上他肯定也能戴,好了就这个吧……”

他念念叨叨的放开林厌的手,捧着好不容易挑来的礼物付款去了,后者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突然低声对柜姐说:“刚才那个尺寸的,帮我包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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