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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报纸,刊登了许诗哲和陆晓眉婚礼的照片,以及梁先生的文章《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的事情》。
“昨天,我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的事情,——去替许诗哲证婚。
他的新娘子是王守卿夫人。
与诗哲恋爱上,才和守卿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
许诗哲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他这人其实聪明,我最爱他不过了,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
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
我想,他若从此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也许还会弄到自杀的地步。
我又看着他找到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她能有觉悟,免得将来把诗哲累死!”
这一篇文章,通篇谴责陆晓眉不守妇道,而对许诗哲有所回护,对他的执着和天真无可奈何又有所担忧。
沈梦昔读罢,虽厌恶陆晓眉,也有所不平,中国人自古就爱将祸国殃民的名头盖到女人头上,从不肯自我检讨男人的劣根性,到了民国,这样开明的有为之士依然奉行这一套做法,让沈梦昔觉得寒心。
她啪地把报纸扣在办公桌上。
“原来你竟是那位“土包子夫人?”
孙胜仪笑看着沈梦昔,“从今天起,我要重新考虑一下,男人的话大概只能信两成了。”
沈梦昔好笑地翻了她一眼:“你要记得结婚前擦亮双眼,结婚后睁一眼闭一眼。”
“呵,至理名言!
睁一眼闭一眼能如何,还不是要闹离婚,我哥也闹着要离婚呢,父亲把他狠狠地打了!”
“离就离,你来我当你不会走,你走我当你没来过。
女人如果有人相扶相携最好,没有,我们自己也能站直!”
孙胜仪听了忍不住击掌,“讲得太好了!
这才是真正的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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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欢这一次郁郁寡欢了很久,骏德来了也不能逗得他开心。
沈梦昔知道孩子大了,遇事开始往心里去了。
阿欢某些地方很像许诗哲,比如长相,比如有时候的天真,还有一些理所当然的自私,这是家中独子常有的性格,沈梦昔甚至想过将他送回硖石,自己寻机去美国,但她更明白,美国和德国没有本质的区别,异国他乡,华人生存不易。
当阿欢将他毛茸茸的头埋在沈梦昔的腿上,轻轻饮泣的时候,她的心还是软了,抬起他的头,擦干他的眼泪,“阿欢为什么伤心了怎么久?”
这孩子敏感的性格也是随了许诗哲。
“表哥都告诉我了,以后父亲就不是我一个人的父亲了,他和那位小姐结婚了,以后还会有别的儿子,他大概会更喜欢那个儿子,因为父亲喜欢那位小姐,不喜欢妈妈......”
“不会的,你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永远是他最爱的孩子。”
“真的吗?”
“真的!
下次你可以自己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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