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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勇的队长姓郑,叫郑建安,是个典型的秦川汉子,三十五岁左右,中校军衔,一米七八的个头,皮肤黝黑,棱角分明的脸庞透着成熟与稳重,刚毅的眼神里有一股不屈不挠的精神,举手投足间无不展现出他作为职业军人的风范。
队长一进门就笑眯眯地用他那带着浓重陕西腔的普通话问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刘万勇和马军师向队长行了个军礼,随即笑道,“刚到不久,谢谢队长关心。”
然后刘万勇就拿出给队长带的礼物递到他手里。
队长笑道,“你小子挺会来事儿,不过下次可不许带礼物了,咱们都是过命的兄弟,不兴这一套,大家都明白你的心意。”
刘万勇挠了挠脑袋,尴尬地说,“这不过年的时候赚了点外快,就想着给大伙带点东西,没别的意思。”
队长点点头,示意他们两个坐下,说,“这几天,咱们队里的兄弟陆续都回来了,我也就过来看看你们,也许过些时日咱们就要分开了。”
“怎么,队长你要走?”
刘万勇没等他说完就急切地问道。
队长点点头,叹了一口气,说,“说真的,我实在是舍不得你们这帮战友,跟你们一起患难与共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宝贵的记忆。
但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也是没办法,家里的父母生了病,老婆一个人在家里又要照顾孩子又要照顾老人,实在是忙不过来,我只有一个弟弟,小时候被宠坏了,长大了也不争气,整日里游手好闲,指望他是指望不上了,所以我只得申请调到我老家那边的部队里做个文职,好顺便照顾我父母。”
“队长。
。
。”
刘万勇顿时眼泪湿了眼眶,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对刘万勇来说,这个队长是他成长路上的领路人,将他从一个痞性十足的毛头小子彻底转变成了一个铁铮铮的汉子,对他的整个人生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听到队长要走,他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情感,哭出声来。
马军师这个人虽说比较理性,但面对此情此景,也不由地为之动容,内心一阵酸楚,一向能说会道的他这时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他知道战友之间是以生死相托的情谊,一切尽在彼此心中,任何的言语都显得苍白无力。
队长轻轻地拍了拍他俩的肩,语重心长地说道,“你们还年轻,以后的路要靠自己走了,你们当中将来必定有人也会当队长,大队长,甚至是军区司令,只要你们始终遵循自己的本心,一起以国家和人民为重,对得起天地良心,就一定会有一番作为的。”
刘万勇拭去眼角的泪痕,问道,“队长,你还有多久才走?”
队长抬头看着天花板,强忍住几乎要溢出的泪水,故作思量地说道,“还有一段时间,等上头批准的文件下来。”
“既然如此,趁这几天还没有恢复正式训练,我们找个机会聚一下餐,要好好珍惜一下我们还在一起的短暂时光,我来做东,叫上我们队的战友,去镇上好的一点馆子搓一顿。”
刘万勇提议道。
“行,既然你提起了,就你先请,以后再由我来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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